规范网络订餐护航“互联网+餐饮” |
http://www.tlnews.com.cn/2016年09月22日 08:50:48 |
网售美食监管存在真空地带 实体操作间干净整洁。 县市场监管局网络经营监管科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这类借助微信平台销售现场食品类的微店,其经营模式基本依赖于朋友圈的的口碑相传。“虽然有不少店家自诩对食品质量及卫生成竹在胸,销售业绩也相当可观,但是跟规范化的食品加工还是有一定差距的。”该工作人员介绍,如果朋友圈里销售食品的微店拥有实体店,依照相关法律,消费者如果举报其食品不卫生等,市场监管部门就可以先考察其资质及相关证件,然后再根据事实作出处理。 不过,网售美食监管存在真空地带调。 “但由于朋友圈的微店大多没有实体店,而且销售的食品也多是在家中制作,调查取证相当困难。一旦食品安全出现问题,那些没有执照的卖家们,只需要关闭微信店铺或者注销微信号,就能彻底消失,给调查取证带来难度。”面对正在兴起的自制美食网售浪潮,相应的监管几乎是空白。县市场监管局网络经营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法律早已明确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资格方可经营。 网络订餐以及网购自制食品是一种趋势,而正规食品加工企业要通过合理设置生产工艺,才能预防微生物对食品的污染、杜绝烘焙食品的微生物超标问题。“家庭作坊”式的朋友圈售卖食品尤其是现场制售类的食品却并不具备这些生产环境、生产条件。 该负责人解释,朋友圈售卖食品的行为,本身很难界定是经营行为还是仅仅和朋友分享食品。如果确实是经营行为就违法了,但由于朋友圈的私密性和隐秘性,这方面的监管会有一定困难,执法人员在执法处理中也不容易找到相关证据。而一旦这些食品出了问题,维权也会相当麻烦。 为网络订餐把好方向 “互联网+餐饮”这一新型生活形态正在改变消费者的消费方式,便利、实惠、多样、分享是网络食品有别传统实体经营的特色所在。 然而,网络食品也有不太美好的一面。其一,网络食品生产经营门槛低,没规定网店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绝大多数网店经营食品的资质、能力和责任心无法确保;其二,监管力度弱,立法空白、食品标准落后、网络经营主体不规范等,而且由于网络食品经营涉及市场监管、电信、商务、第三方交易平台等多个职能部门,监管主体不明确成为困扰网络食品经营的顽疾;其三,消费维权难,出现质量问题很难查证追责。 面对种种可能存在的情况,县市场监管局也组织开展了餐饮类微商专项整治,通过前期的调查、摸底,对我县22家微商进行检查,并关停14家,要求整改8家。“我们随机调查普通市民的微信朋友圈,以及公共场所的广告,寻找到有代表性的微商,通过执法人员的引导,8家微商已经整改到位,我们对于整改到位的微商也发照、发证。”该负责人表示,我县对食品类微商的监管走在杭州地区的前列,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做好其食品的可追溯,要求商家对原料采购进行日常登记,保留购买票据;做好产品制作流程的透明度,将阳光厨房的理念引入,确保环境整洁;做好后期配送工作,要求配送人员人人都有健康证,运输设备更规范。 “我们要求后期配送人员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防尘等工作,避免食品受到二次污染。”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市民发现外卖配送车上的“黑色正方形”,就是在规范引导下增加的设备,进一步提高了食品的安全性。“网络订餐的氛围在我县较浓,作为管理部门,我们也将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让‘互联网+餐饮’更好发展。” |
原标题: 规范网络订餐护航“互联网+餐饮” |
作者:记者 钱晶 通讯员 周群/文 记者 单佳铭/摄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