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洁桐庐”三年行动计划2008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
http://www.tlnews.com.cn/ 2009年04月13日 17:12:05 星期一 |
中共桐庐县委办公室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清洁桐庐”三年行动计划2008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 通 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级机关、企事业各单位: 《“清洁桐庐”三年行动计划2008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桐庐县委办公室 桐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4月28日
主题词:清洁桐庐 考核办法 通知
抄 送:市清洁办 ,县人大、县政协,县四套班子领导,法检两长 “清洁桐庐”三年行动计划2008年度考核办法 (试行)
为推进全县“清洁桐庐”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清洁桐庐”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街道)、库管委 二、考核组织与方式 考核工作由“清洁桐庐”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进行。考核采取台帐检查和实地走访、集中考核与明查暗访相结合。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主要有对乡镇(街道)、库管委检查、对村检查和倒扣分三部分,明查暗访占40%,年底集中考核占60%。 (一)对乡镇(街道)、库管委检查(40分) 1、组织制度建设(2分):组织机构健全,领导和具体承办人责任明确;将“清洁桐庐”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洁桐庐”实施方案和细则;建立联系制度,领导带头开展好联系村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经费投入情况(8分):将“清洁桐庐”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年度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进行投入,建有卫生保洁长效管理补助机制,落实配套资金,并指导各村形成长期稳定的筹资渠道。 3、镇村督导情况(3分):制定督查制度,对村开展多种形式的指导督查工作,其中开展定期督查活动,每两个月不少于1次,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得到解决。同时,指导各村妇女、老年督查队开展日常督查活动,或建立由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参加的民主监督评议机制。 4、所在地市容环境卫生情况(15分):乡镇(街道)、库管委所在地道路硬化无破损、绿化完好无残缺、市容整洁无乱搭建、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日常保洁到位。 5、创建活动情况(10分):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按要求完成年度各类卫生村镇、文明村镇创建任务,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6、长效机制情况(2分):督促各村按规定配备保洁员,加强培训管理;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出台考核奖励办法等。 (二)对村检查(60分) 对村检查分必查和抽查两部分,各级卫生、文明创建村为必查对象、非创建村为抽查对象,以创建村考核所得平均分的60%和非创建村考核所得平均分的40%计算考核分。 1、环卫设施建设维护(10分) ① 基础设施完善(3分):按照“实用、够用”原则,合理配置垃圾收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必要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发现各类设施布局不合理,数量上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的酌情扣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下同)。 ②设施维护到位(3分):环卫设施及时维护、添补更换。在检查中,发现严重破损,影响使用的相应扣分。 ③ 设施运行正常(4分):垃圾收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在检查中,发现垃圾不进箱、清运不及时、处理不到位相应扣分。 2、整治保洁成效明显(30分) ① 干部带头,发动群众参与整治(4分):党员干部带头,每年组织群众参加2次以上环境卫生整治活动。 ② 拆违、改造到位(8分):露天厕所、有碍观瞻的临时棚厕、破漏建筑等拆除改造到位,无新搭建的各类临时违章建筑或障碍物,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③ 垃圾清理到位(10分):做到道路、河道、村庄内外无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农户庭院无乱堆放,河沟塘库无明显漂浮物,检查发现公共场所有明显的垃圾堆、卫生死角或明显漂浮物,每处扣2分。 ④ 污水处理到位(8分):按照有关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畜禽粪尿和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解决突出影响农民生活环境的污水处理工作,检查发现有严重污水横流现象,每处扣2分。 3、长效机制建立健全(20分) ① 建立专业队伍(3分):按标准配备保洁员队伍,签订保洁合同,落实保洁责任,实行目标考核。 ② 建立相关制度(3分):把保护村庄环境、清洁家园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垃圾规范处理、公共设施维护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通过与农户、企业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农户、企业门前屋后的保洁责任。 ③开展评比激励(3分):组织开展各类评比活动,激发村民群众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积极性,如开展“最清洁庭院”评比活动、乡风评议活动等。 ④ 建立筹资渠道(3分):建立以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的资金筹集机制,资金来源稳定,能够满足日常管理需要。 ⑤提高群众满意率(8分):群众评议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调查群众对“清洁桐庐”长效管理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按照群众满意率计分。 (三)倒扣分 保洁工作不到位,有群众举报查证属实、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县里日常检查发现不到位的,提出整改,一周后整改效果不理想的,每次扣1分,倒扣分上限为5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1、按照考核结果对乡镇(街道)实行农村保洁经费补助,标准为15元/年*人,享受补助的人数计算口径按照各乡镇(街道)当年实际创建成功的各村总人数。县财政按“清洁桐庐”三年行动计划考核结果补助到乡镇(街道)、库管委,具体标准为:考核分在85分(含)以上的按标准全额补助,75分(含)至85分的按照70%的标准给予补助,60分(含)至75分的按照50%给予补助,60分以下的不予补助。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县补助标准按1:1落实配套资金,并根据自身对所属各村考核情况再将补助经费发放到村,对村级的具体考核办法由乡镇(街道)、库管委自行制定。 2、将考评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库管委综合考评内容。 3、对于当年新创成的县、市、省级卫生村、文明村分别给予1000、2000、3000元奖励。 五、开展“最清洁村”评选活动 每年评出10—15个最清洁村(不重复评选),分别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10000元奖励,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复评,对创建工作不力,标准下降的村取消荣誉称号,给予通报批评,并收回奖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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