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普及任重而道远 |
http://www.tlnews.com.cn/2016年04月27日 08:28:20 |
汉中市汉台区11岁女孩雯雯(化名)因在外借宿,被父亲体罚反省。由于拒不认错,雯雯被父亲韩某殴打昏迷,送医抢救无效死亡。近日,父亲韩某因涉嫌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被检方批捕。 小雯雯的离世,是一幕悲剧。在中国传统的教育模式中,素来有“棍棒教育”之陋习。一旦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脱离了家长预设的轨道,轻则言语呵斥厉声责备,重则拳打脚踢棍棒相加。小雯雯的悲剧可谓是这种思想的最突出例证。 其实如何对待这种“棍棒教育”,国家已经有法律定之。从3月1日开始实施的《反家暴法》即是为此而设。《反家暴法》中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而为了保证这项规定得到实施,《反家暴法》第14条对学校、幼儿园、医院、村(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发现遭受或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时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做了明确要求;第23条至27条中提出了“人身保护令”的保护措施,明确了相关个人和组织的责任和义务。 然而让人遗憾的是,虽然已经有了《反家暴法》,却仍然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其实在雯雯遭受父亲韩某的长期家暴过程中,并非无迹可查。老师此前曾发现雯雯遭受家暴的痕迹。按照《反家暴法》规定,老师、邻居都有义务进行报警,或代为申请人身保护令。遗憾的是这一切没有发生,悲剧的隐患就此埋下。如果《反家暴法》中的规定能够得到落实,哪怕只有一条得到落实,或落实到位,小雯雯的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 悲剧的发生让我们看到了《反家暴法》普及仍然任重而道远。法律之威严不仅在于制定颁布,更在于知晓实施。只有让法律得到普及,让普通人在受到侵害时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法律才不会成为一纸空文,而悲剧才不会重演。 |
原标题: 《反家暴法》普及任重而道远 |
作者:杨露萌 网络编辑: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