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也限位 店家须遵规 |
http://www.tlnews.com.cn/2015年09月07日 08:39:53 |
“做广告也是有要求的,超过广告规划位就是其中一种较为典型的违规行为。”近日,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监管过程中发现,位于县城滨江路的某商户未按要求设置店面招牌。 当执法人员发现该处广告违规时,立即上门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及法规解释,督促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对未按要求设置的店招加大监管力度,防止当事人违规设置,有效减缓事态的持续发展。该局综合科现场调查后,联系店主至现场就未按要求设置店招问题进行面对面沟通,要求其按审批要求进行设置,保持沿街立面、立柱原状及设计风格。 “一般建筑物上的窗户也是不允许被广告全部覆盖的,这点很多商家都会心存侥幸。”县城管局综合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滨江路和迎春南路是县城区街景工程的窗口,沿街商户店面招牌设置的规格、形式、内容对街景有着直接的影响。城管部门表示,在受理户外广告(店招)时程序简便,工作时限短,免费快速,广大商家实在不需要图一时之便,违规制作店招,从而对自身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
原标题: 招牌也限位 店家须遵规 |
作者:记者 钱晶 通讯员 李亨婷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