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宣传普及应为先 |
http://www.tlnews.com.cn/2014年03月20日 10:33:43 |
近日,笔者上网浏览新闻时,看到这样一则报道,一女士把车停在停车位里,但还是被交警拍照开罚单。交警解释说,是车头停的方向不正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在停车场以外的其他地点临时停车时,必须遵守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右边停留的规定。 这则消息一出,社会反响褒贬不一,有的认为整治就该从严,只有严格按规定处罚才能真正让人们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形成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但又有人提出异议,表示根本就不知道停放车辆对车头朝向有规定这一条例,这样受处罚未免太冤枉。笔者认为,从严整治不错,但在从严整治前,宣传普及交通法规应为先。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交通安全宣传普及工作的重要性显而易见。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动员广大交通参与者了解法规、遵守法规、维护交通安全的根本措施;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普及,市民才有交通出行违法与否的界定标准,才能真正从源头起到治本作用。 而当前,系统的完善的大范围的宣传普及工作仍有欠缺。当然,交通法规的普及宣传并非只是交警部门的职责,单位、企业、学校、社区等都应主动成为宣传普及的窗口,让更大范围的参与者知晓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感受交通安全氛围,这样才能产生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大效益,实现交通安全形势的良性发展。 |
原标题: 交通安全宣传普及应为先 |
作者:■ 黄明芳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