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浴场有人从事色情服务 五名打工者视而不见“栽”了 |
http://www.tlnews.com.cn/2013年04月22日 08:01:16 |
协助组织卖淫者将被判处刑罚 柴某知道浴场“小姐”提供卖淫服务后,即产生了不想做服务员的念头,但未找到其它工作,想想自己是服务员应该没关系,所以就没有离开。孰料东窗事发……近日,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卖淫案件,某浴场的五名工作人员均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被判处刑罚。 2012年1月至3月,卢某在经营位于城南街道一浴场期间,采用收取押金、管理费的方式容留、雇佣、控制10余名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共计千余次,从中抽取嫖资分成。而陈某、赵某、郑某、方某、柴某明知卢某组织卖淫活动,仍然在浴场协助从事服务工作。其中,陈某负责收银,根据卖淫女所提供的浴场服务钟点记录单从每位嫖客处收取300元至700元不等的嫖资,每天老板要与陈某核对账本上的账目,收取当天的营业款后,对嫖资进行分成。郑某等其他四人一起在浴场充当服务员角色,主要工作是迎宾、帮客人拿手牌、拖鞋、泡茶水,客人走后清扫包厢卫生,将“小姐”的钟点服务记录单交给收银台。 去年3月22日晚,几名“小姐”正在该浴场卖淫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陈、郑等人在浴场被公安抓获,浴场非法所得人民币50100元被扣押。案发后,方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近日,县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分别对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的陈某等五人判处10个月缓刑1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到3000元。 据悉,五名打工者只有1500元的月薪,其中二人才上了十几天的班,犯案时柴某还是未成年人。他们认为浴场卖淫与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没关系。法官在此特别提醒,打工赚钱不容易,广大务工人员不能一味盲从老板的交代,凡事要多加分析,千万不能抱有与己无关的侥幸心理去触犯法律,应当踏踏实实地赚一份安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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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明知浴场有人从事色情服务 五名打工者视而不见“栽”了 |
作者:通讯员 刘刚 杨兴华 记者 林琳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