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莫放贵重物品 |
http://www.tlnews.com.cn/2012年12月19日 08:07:29 |
同样在停车场“丢”了东西,一个找回来了皆大欢喜,一去不回的懊恼沮丧,公安部门提醒—— 车内莫放贵重物品 “没想到掉了的钱包还能被找回来。”12月17日,市民王大姐接到城南派出所民警的来电,告知她丢失的钱包已经被好心市民拾得,可以到派出所认领。 “12月14日中午,我从大润发超市的地下停车场出来,一开车门发现夹在驾驶室门下凹槽处的钱包不见了,应该是在上车关门的时候,把钱包弄掉了。”王大姐说,钱包里面有1000多元现金,还有自己的结婚戒指以及银行卡和证件。 从遗失钱包到接到民警的电话,王大姐原本已经不指望钱包能找回。那么,这钱包到底是被谁捡到的呢?原来,在王大姐遗失钱包的当天,有一位在景文百货工作的营业员应女士就捡到了,后来一直忙于工作,便把钱包锁在上班的柜子里。直到17日当天才想起来,便马上交给值班经理,于是值班经理就报警处理。这才有了民警电话联系王大姐的一幕。 同样在大润发超市地下停车场丢了东西,王大姐的钱包完璧归赵,市民龚女士就没那么幸运了,丢失的笔记本电脑找不回来了。日前,县城的龚女士给传媒热线64281890打来电话说,她去县城的大润发超市买东西,把汽车停在超市的地下停车场,车上的电脑被偷了。 龚女士说,她当天晚上7点50分左右将车停在地下停车场,然后进入超市购物,8点40分左右从超市出来,当时她按汽车的自动锁,按了两次车子都没反映,第三次才被打开,但当她坐上车时,就发现放在汽车后座的笔记本电脑不见踪影。她将汽车翻了个遍,也没找到,仔细检查车辆也没有任何损坏的地方。 于是龚女士马上找到停车场的保安,并报了警。她在超市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查看了停车场的监控,由于龚女士车辆停放的地方离监控比较远,所以根本看不清楚。龚女士说,这台笔记本电脑是她工作时要用的,所以每天她都带在身边,虽然买了有几年了,买的时候也花了4000多元钱。由于工作需要,她必须再买一台电脑,又得花钱。逛了个超市,这损失有点大。 超市方面表示,在地下停车场进口处已经张贴告示牌,提醒市民不要将贵重物品如电脑、现金、手机、钱包等留置车内,以防失窃,如有盗损,请速报警保险。同时超市表示会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后续工作。目前,公安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到超市或商场等公共场所时,贵重物品一定要随身携带,切勿不可随手放在驾驶室内,更不可把车当成保险箱,以免让小偷有可乘之机。 对于在超市停车场丢失物品,超市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个问题,记者也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这要看商场与停车的车主之间是否存在保管合同关系。如有保管合同关系,就有无偿和有偿两种可能,如是无偿保管,只要商场能证明自己对汽车损害没重大过错,则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是有偿保管,则商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原标题: 车内莫放贵重物品 |
作者:记者 钱晶 王丽晓 网络编辑:叶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