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杭州鼓励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办学 公办民办教师有序流动 |
http://www.tlnews.com.cn/2016年01月29日 09:10:32 每日商报 |
落实民办学校法人财产权 在加大对民办教育的扶持力度的同时,市教育局也对民办学校加强了监管。 《意见》指出,民办学校法人财产包括举办者的出资收入、公共财政扶持奖励收入、捐赠收入、学费收入、办学积累以及其他收入。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按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确认。 举办者在学校法人登记成立后应尽快办理资产(含土地、房产和其他资产)过户手续,实行按账面原值过户计账;未经批准,不得出租或转让土地使用权。 出资人对民办学校享有相应的举办者权益,学校存续期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抽逃或侵占学校法人财产;对民办学校各类投资、捐资、历年办学积累等形成的土地、房屋、设备等资产,产权均应办到学校名下。 主管部门要对民办学校学费收入、政府扶持奖励等公共性资金的银行专款账户进行监管,确保办学经费专款专用。 章处长说,在原有的文件中就有这个内容,但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因此,在文件中进行了重申,希望民办学校严格执行。 |
原标题: 重磅!杭州鼓励社会组织及个人参与办学 公办民办教师有序流动 |
作者:记者 胡鸿 通讯员 吴嘉佳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