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捐”违背慈善伦理 |
http://www.tlnews.com.cn/2014年12月10日 08:46:57 |
近日,广东省高州市一些小学的学生家长反映,为了迎接上级检查,学校花大力气改善教学设施。但由于资金有限,学校便号召家长们捐款,还设定了不低于100元的最低捐款额度。家长们认为,这是一种变相“强捐”。 在笔者看来,捐资助学本是一件好事,相信不少家长也愿意加入这个慈善行列,以此传播正能量。但是以强制性的方式要求捐款并设最低额度,不免让捐款变了味。首先,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政府部门每年都会拨相应款项用于改善教学设施,但该校却为了迎接上级检查,在超过学校资金范围内的前提下进行大力气改善,并以此为借口向学生家长号召捐款,显然是违背了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慈善伦理。其次,作为一次公益性募捐,注重的是心意,绝对不能限定捐款限额,因为不是每个家庭都是有能力拿出这笔钱,对于一些低保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要求员工捐一个月基本工资给新成立的基金会、学校指定各班级捐款定额……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强捐”现象也是时有发生,这是一种危害甚重的慈善乱象,反过来还有可能使慈善的公信力大打折扣。一味地利用强制性手段去绑架、亵渎爱心,只能伤害慈善事业,使得公众从内心开始厌恶和拒绝“慈善”,从而出现“爱心冰冻”的现象。 回顾前文,就算在家长们的募捐下,学校顺利改善了教学设施,荣获了上级部门给予的殊荣,但是其意义又何在?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学校日后又怎能做好相应的校园文化呢?因此,对于“强捐”现象的出现,一定要坚决的加以遏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执行,用法律震慑住“强捐”,杜绝借捐各种款名义乱收费现象的再次发生。同时,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我们更要提倡“依法募捐”,实现慈善事业信息的全公开和高度透明。 |
原标题: “强捐”违背慈善伦理 |
作者: 叶 晶 网络编辑:华亚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