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共交通意外保险 |
http://www.tlnews.com.cn/2017年03月28日 14:06:26 |
近日,我县正式出台文件,将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乘坐公共交通由单位统一保险,以鼓励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加强工作人员公务出行交通安全保障。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在编在职、挂职锻炼、与参保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派遣的人员均被纳入参保对象。交通工具范围及种类(不含国际航线)为飞机、火车(含地铁、轻轨等其他轨道交通工具)、轮船(含其他水上公共交通工具)、汽车(含客运汽车、旅游客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 据了解,各单位按年投保,投保时间从投保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首次投保按月计算保费,月保费标准2.5元/人。各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时,原单位已参保的,调入单位当年不得再为其重复参保。实行统一保险的单位,新入职人员在入职当月办理参保手续。已参保人员调离行政事业单位的,从调出之日起不再享受本项目保障权益。 保险金额方面,飞机意外身故/残疾,320万元;火车(含地铁、轻轨等其他轨道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残疾,202万元;轮船(含其他水上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残疾,202万元;汽车(含客运汽车、旅游客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意外身故/残疾,104万元。 |
原标题: 我县试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共交通意外保险 |
作者:通讯员 岑昱 记者 何晓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