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轻生不理智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拘留 |
http://www.tlnews.com.cn/2017年05月25日 08:29:50 |
近日晚,一则“男子二桥跳江”的消息在朋友圈和不少论坛内疯传,大家对于男子跳江的原因更是众说纷纭。随后,警方介入,救回这名男子。但是,男子也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事情发生在当晚20时42分,县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富春江二桥上有人要跳江。接警后,城南派出所民警桑海郎、申屠潮斌等人立即赶赴现场,交警、消防、水上派出所等救援力量也随即赶到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想跳江的那名男子整个人都已经在大桥的栏杆外面,且踮着脚站在桥墩四周狭窄的部分,双手则抓着桥边的管子,情绪非常激动,见到民警后更是扬言要跳江。此时,桥上围观群众增多,交通出现了拥堵。 根据这一情况,现场救援小组分头行动,一组安抚男子情绪,一组联系男子家属、亲戚和朋友,一组疏导桥面的交通疏导和维护现场的秩序,还有一组则驾驶救生船在江面上待命,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在与当事人的交谈中,民警得知男子姓候,他只想见自己的女朋友小孙。此时,侯某的老板也赶到了现场劝说其不要轻生,但侯某都听不进去,只拿出电话跟儿子说了一句“对不起”,自己却顺着桥墩爬进了桥下。如此一来,在桥上劝说的民警根本无法看到侯某的情况,整个救援行动陷入了僵局。 随着时间一点一滴流逝,江面的风越来越大,气温也逐渐下降,民警非常担心侯某会出现体力不支的情况。民警不停询问侯某是否需要水和食物,但侯某却提出要喝酒,这让民警大感意外。 对于救援民警和消防官兵来说,既然侯某主动提出了要求,这不失为一个营救良机,但还没等消防官兵靠近,侯某却提出将食物先放在桥外的护栏上。这样一来,救援计划落空了。 夜越来越深,由于长时间踮着脚站立的缘故,侯某出现了体力不支的情况,答应民警不会跳江。为避免再次出现意外,民警要求侯某慢慢地往桥栏杆这边移动,然后和消防官兵一起合力将侯某拉上了大桥。 此时,已经是5月16日的凌晨0时55分,距离出警已经过去了整整4个多小时。 经了解,侯某今年40岁,河南人,一直在桐庐打工。侯某承认自己因为感情遇到了困难,觉得生活太累,心情不好喝了酒,就做出了冲动的举动。然而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民警发现侯某酒后的冲动行为还不止这一次,曾因酒后阻碍民警执行公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还因为醉酒驾车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虽然侯某安然无恙,但因为他的行为引发富春江二桥一度出现交通拥堵的情况,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同时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
原标题: 想轻生不理智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拘留 |
作者:记者 钱晶 通讯员 赵鎏杰 邹立伟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