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水报复”该彻底醒悟 |
http://www.tlnews.com.cn/2016年12月12日 08:58:39 |
近日,媒体曝光了一位男子闯红灯被交警处罚后,数日之内竟然多次向该交警吐口水“报复”。一位成年男子在自己犯错之后竟然选择了这么幼稚的方式进行反击。且不说没有知错就改的心,就连最为基础的羞愧之心都缺失,给人的反思空间很大。 细看事件始末,该名男子已是不惑之年,在交警反复提醒其过马路的交通指示灯已经为红灯的情况下,依旧我行我素。随即,交警以不按交通指示灯过马路的相关条款,对该男子进行了处罚。没想到,随后多日,该男子在路过此路口时,多次向该名当事警察吐口水,甚至直接吐到了交警的脚边,这也令当事交警有些哭笑不得。无独有偶,杭州拱墅交警大队的一名交警也出现了被一对不讲理的骑车夫妻给联手打了的情况。 那么,面对交警的处罚与教育,为何频频出现交通参与者的“狡辩”与“恼羞成怒”呢?笔者看来,缺少的还是交通参与者心里的认同感。所谓认同感,笔者理解为是对“交通安全应从我做起”的一种责任感。交通参与者的互相理解、配合,照规出行,是营造一个稳定、有序的出行环境的基础和保障。有了“人人有责”的基础,文明出行才有生长的土地。 此外,认同感也可以理解为“服从管理”的心态。交警,作为管理交通秩序的执法人员,对于其的认同与服从至关重要,尤其是在交通拥堵以及面临突发状况时,听从管理是保证安全通行的基本前提。就如吐口水“报复”的男子一般,面对交警的劝说依旧无动于衷,面对交警的处罚心生怨怼,面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更是无心悔改。犯错之事看似小事,实则不小。 笔者希望吐过口水之后的市民能彻底醒悟,加入到文明出行行列中来。 |
原标题: “口水报复”该彻底醒悟 |
作者:钱 晶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