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不要“13、4”结果出来“4、13” |
http://www.tlnews.com.cn/2016年03月09日 08:34:55 |
买了新车本是件高兴的事,然而市民申屠先生却因车牌号码窝了一肚子的火。 去年底,申屠先生从县城某知名车行购买了一款汽车,并花费2000元钱委托车行代理办证、上牌等业务。今年1月14日,申屠先生与车行工作人员陈某一起去上海办理牌照。上牌时,申屠先生要求自行选择车号,并表示不要带有“13、4、75”等数字的号码。而陈某认为这样操作需要时间,便委托上牌机构自行选号,然而,最终确定的车号为“4、13”等号码。申屠先生得知车牌后大为光火,明确告知不喜欢此号,要求更换。但陈某却告知车号一旦确定,无法更换。这让申屠先生更加恼火,随后向县市场监管局12315中心投诉。 接到投诉后,12315中心工作人员向申屠先生说明了其双方系为合同法规定的委托合同关系,双方在委托合同上并没有写明关于车号选择的条款,为此只能进行合同的调解。同时,工作人员又与车行负责人进行了联系,约定调解时间。 调解中,申屠先生表示,他在去上海时已经向陈某说明自己最忌讳“13、4、75”等数字,并要求不要在车牌号码中出现这些数字。因此,这样的结果令他几天都无法释怀,一直拒绝车行提出的经济补偿。而车行负责人解释,上牌需要时间,陈某与车管所工作人员的沟通存在问题,才导致目前的状态。由于无法退号,只能以经济来补偿,双方争论了近2个小时。最后,经协商,由被诉方一次性补偿投诉人5888元钱,双方终于和解。 |
原标题: 说好不要“13、4”结果出来“4、13” |
作者:通讯员 卢茂华 记者 邵惠燕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