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维权约谈 消费者的另一道“防火墙” |
http://www.tlnews.com.cn/2015年11月25日 08:51:28 |
日常生活中,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现象时有发生,而消费者作为分散的个体,常常处于相对弱势地位。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为消费者再加一道“防火墙”。 处理纠纷从被动变为主动 所谓消费维权约谈,即市场监管部门对被消费者投诉的经营者,就其被举报内容进行面对面“谈话”。 其实,消费维权约谈在市场管理活动中已不是新鲜事。《办法》的实施,将这种维权模式上升到明文的制度层面,增强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概念。 较以往不同的是,监管部门此前组织开展的消费维权约谈,通常是在接到消费者投诉之后,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都是在纠纷发生之后监管部门才对其进行处理。而现在,消费者一旦发现商家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苗头出现,即可投诉,让消费者权益在受到伤害之前便能得到保护。 这种处理纠纷的方式无疑由“被动处理”变成“主动出击”,由“事后处理”转为“事前预防”,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约谈”后消费者成功维权 事实上,作为一种维权形式,消费维权约谈,早已被我县市场管理部门采用,并帮助许多消费者维权成功。 今年10月份,徐女士参加了某公司组织的团购水果活动,促销活动说明公司将抽取5000名消费者,水果促销价为每份0.01元至10元,并承诺8日送货。结果,徐女士和几个朋友很长时间都未收到水果。翘首以盼的他们认为该公司有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嫌疑,一起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接到投诉后,市场监管局立即约谈了该公司的负责人。约谈中,监管人员要求该公司第一时间在网络上对广大消费者进行解释说明,同时表明公司抽取的5000个订单已全部发货,并公布名单。随后公司承诺将剩余未抽到的消费者订单货款在16日之前退还给各位消费者。 “两天后,我就收到该公司退回的货款了。”这么短的时间内收到货款,徐女士非常满意。 同样在消费维权约谈中维权成功的还有林女士。前段时间,她在某健身会所办了一张年卡,之后因为个人原因想转让此卡,可是却被该会所负责人告知需收取15%的转让金,又不允许退卡。林女士认为不合理,遂向市场监管局投诉。市场监管局表示自该会所成立以后,已接到多位消费者投诉,于是约谈了该会所负责人。经约谈后,该会所对经营方式做了适当整改。 出现8种情况会被约谈 采访中,记者发现许多商家并不知道这个政策的施行。“没听说过,但对我们商家来说肯定是更有约束力了。”王先生在桐庐经营一家化妆品公司,他对这个政策还是理解并支持的。 “并不是所有投诉都适用这种约谈方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消费维权约谈方式主要适用于群体性投诉或者有潜在群体投诉风险、发布违法广告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以及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8种情形,约谈之后,监管部门将督促其改正。 同时,这位负责人还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时要留个心眼,许多商家为提升名气会做促销力度特别大的活动。消费过程中,要仔细辨别活动真实性并了解活动细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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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消费维权约谈 消费者的另一道“防火墙” |
作者:记者 郑海燕/文 吴图/图 网络编辑:叶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