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00万巨债的深思 |
http://www.tlnews.com.cn/2015年11月18日 09:15:23 |
近日,一则“女孩工作3年背负9000万元巨债”的新闻引人关注。这位女孩在老板的压力下被登记为一家担保公司股东,又在一笔巨额银行贷款文件中作为担保人签了名。结果老板破产,女孩背上巨债,就连飞机、高铁都不能坐。 9000万的巨债,女孩在签下名字的那一刻一定没有想到。这不禁让笔者想到“三思而行”这一句古语,从古至今,其深刻的内涵并不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落伍。 成为挂名股东并不简单,是需要一定的手续,还要有证明材料、签名。事实上,很多成为挂名股东的人往往是因为抵不过人情、抵不过利诱。这抵不过人情,指的是亲戚朋友等的请求;抵不过利诱,指的是他们往往是被许诺不用出钱却可以得干股分红,因此甘心应允。这些人在签下名字之前,就是缺少“三思”,从而导致签下了“糊涂名”,犯下了“糊涂事”。就如媒体曾经报道过一个钢贸公司的员工,声称“由于老板要求”成为了一个持有20%股份的壳公司的股东,然后被老板骗着签署了多份“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合同”。事后,他声称,签字之时他根本没看是什么内容。这就是典型的没有“三思”。 “三思”之后,方能行之。因为欺骗和逼迫才成为股东,女孩的遭遇当然值得同情,但是在同情之后,我们又可以在她的身上吸取到怎样的教训呢?法律知识的匮乏,以及侥幸心理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此类事件的发生。所以,我们每一个在社会上工作、学习的人,都应该懂一个道理,那就是“天上不会掉馅饼”,要想获得可观的报酬,唯有通过自身的努力;而法律部门,则应该针对此类事件,多多普及这方面的法律知识,监管部门更应该加强管理。 |
原标题: 9000万巨债的深思 |
作者:■ 钱晶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