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服务区打架受伤 警方加微信成功调解 |
http://www.tlnews.com.cn/2015年04月12日 10:48:32 |
4月9日,县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治安案件,和普通案件不一样的是双方当事人相距千里,警方在整个案件调处过程中,巧妙地使用了微信这个平台。 2月23日,县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杭新景高速桐庐服务区有人打架。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报案人叶先生称自己是广东深圳市人,在服务区被人给打了。 原来当天上午,他在杭新景高速桐庐服务区加油,因为孩子要上厕所,于是就把车子停在加油机旁。如此一来,后方一辆私家车无法正常加油,于是使劲摁喇叭催促。没想到,这喇叭声把叶先生的孩子吓哭了。看着孩子被吓哭,叶先生顿时心生懊恼,安顿好孩子和家人后,就和对方车主理论。双方越说越来劲,最后拔拳相向,好在被一旁的工作人员劝开了。期间,叶先生及其母亲都受了点伤。双方加完油后,各自驾车准备离开。看着对方驱车离开,叶先生又觉得自己咽不下这口气,于是报警。 经调查,民警发现对方车主是江苏吴江人,姓董,并获取了联系方式。经多次联系和教育,董某迫于压力于3月10日到江南派出所投案自首。董某投案后,民警再次联系报警人叶先生,他表示愿意与董某进行治安调解,但因其人在深圳,不方便到桐庐当面调解。 于是民警拨打了长途电话,让双方当事人通过电话进行远程协商,最终达成治安调解协议。治安调解协议书由民警起草后当面交由董某确认签字。由于叶先生在深圳不方便到派出所签字,民警通过电话将调解书内容告知叶先生。同时为形成书面证据,民警与叶先生建立了微信好友关系,民警将调解书拍照并微信传图给叶先生确认,叶先生将病历资料、医疗费用等凭证微信传图给民警确认。民警通过电话、微信等平台和其确认了调解协议之后,再将协议书复印件寄给叶先生签字。 协议书中涉及的赔偿款,董某于签署协议书当日交由派出所暂时保管。近日,民警收到了叶先生署名后寄回的协议书,并于当日将赔偿款电汇给他。双方当事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 “民警在办理类似治安案件过程中,一方面充分发挥网络快捷性优势,减少了调解案件不必要的中间环节,缩短了办案周期,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另一方面也方便了双方当事人,这起案件通过微信的方式,避免当事人奔波劳累。可以说是一个双赢的结局。”县公安局江南派出所副所长许强峰介绍,近年来,辖区高速服务区以及景区也有类似的案件办结,公安机关利用了微信等网络平台办案,进一步提高了民警网上调解能力和水平。 |
原标题: 高速服务区打架受伤 警方加微信成功调解 |
作者:记者 钱晶 通讯员 吴新宇 程增 网络编辑:叶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