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贩养吸”从中获利 有人栽在“毒老虎”上 |
http://www.tlnews.com.cn/2015年02月04日 08:50:49 |
近日,县人民检察院对一名涉嫌贩卖毒品的犯罪嫌疑人童某某依法批准逮捕。原来,这童某某是在自己居住的租房内将冰毒贩卖给他人,从中获利。
检察官在提审时发现,已到不惑之年的童某某并非罪大恶极的“职业毒贩”,其本身有稳定的职业,所在单位也不错,但由于个人事业、生活遭遇挫折,一连串的打击导致其心理不平衡。为发泄内心的抑郁,寻求刺激,他铤而走险接触上了毒品,吸毒成瘾后便走上了一条“以贩养吸”的不归路。直至案发,童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深表悔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犯罪嫌疑人童某某的贩毒行为,已经触犯了该项规定,涉嫌贩卖毒品罪。 办理此案的检察官表示,“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需要人人谨记在心,尤其当遇到人生挫折时,切莫将毒品作为释放压力的工具或为了一时刺激接触“毒老虎”,否则一旦“染毒”,必将“骑虎难下”,悔恨终身。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原标题: “以贩养吸”从中获利 有人栽在“毒老虎”上 |
作者:记者 钱晶 通讯员 赵洁萍 网络编辑:殷卫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