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最低消费”变脸重生 |
http://www.tlnews.com.cn/2014年11月12日 08:31:22 |
餐饮行业“最低消费”被叫停,执行现状却不容乐观。日前,经媒体报道,广州、厦门、沈阳等地“最低消费”仍有出现,甚至还有商家为“最低消费”穿上“马甲”变相收费。 规定包厢最低消费者人数、必点套餐、加收特殊服务费……“最低消费”偃旗息鼓,媒体曝光的餐饮店却有“新花样”层出不穷,让消费者无力招架。 事实上,饱受诟病的“最低消费”,多年来在餐饮行业内大行其道。这种有违社会公平的不合理收费行为,早就被消费者定性为霸王条款。而关于餐饮业设最低消费门槛,我国也先后制定过禁令或规定,但因为缺乏法律刚性,餐饮经营者对此大都视若无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今年11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办法》的行为,最高可处3万元罚款。这一《办法》的出台着实让消费者拍手称快。 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办法》执行现状却依旧让消费者很受伤,变相收费与“最低消费”无异于换汤不换药。 要让防不胜防的“霸王条款”真正在餐饮市场销声匿迹,给消费者营造一个干干净净的消费环境,立法、监管缺一不可。新出台的《办法》尚属基本规定,需要尽早制定相关细则指引,织密法律法规之网,为行政执法部门的实施操作提供法律依据。监督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处理违法事件,遏制和杜绝各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 与此同时,消费者要学会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主管部门应在进一步加强引导、约束企业诚信经营上下功夫,唯有让餐饮行业经营者加强自律,遵守行业规范,以诚信和优质服务赢得顾客,赢得口碑,才能真正让霸王条款无处藏身。 |
原标题: 杜绝“最低消费”变脸重生 |
作者:黄明芳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