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散布谣言 警方行政拘留 |
http://www.tlnews.com.cn/2014年11月02日 09:05:25 |
日前,县公安局查处一起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吴某等三人被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9月18日,一位昵称为“桐庐苦命业主”在新浪微博连续发布4篇博文,标题分别为“桐庐县政府门口多名妇女遭特警殴打入院!”、“桐庐县府门口公安特警协警暴打信访妇女!!!”。这几则的配图帖文,被不少网友关注并在微信朋友圈迅速扩散。 经查证,该帖文内容系虚假信息。县公安局网络警察大队和辖区派出所根据这一情况,迅速查证并确定嫌疑人吴某身份,并于9月20日将其抓获。 吴某在桐君街道经营一家电脑商行。当天下午,他接到一个有关如何在网上发帖的咨询,吴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帮助他人以“桐庐苦命业主”为名注册了一个账号,擅自将标题为“桐庐县府门口公安特警协警暴打信访妇女”等与事实不符的虚假信息发布到新浪微博。随后,该条微博被他人转发到微信好友圈扩散。 经询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吴某表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接受丁某某、徐某某等朋友委托,在微博上注册账号,并将未经核实的内容发布上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吴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日前,县公安局对吴某、丁某某、徐某某等人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警方提示,网民应养成文明守法的上网习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和传播网络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厉打击。 |
原标题: 上网散布谣言 警方行政拘留 |
作者:记者 钱晶 通讯员 吴新宇 网络编辑:tlg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