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场舞贴上文明标签 |
http://www.tlnews.com.cn/2014年09月18日 08:54:15 |
今年6月,宁波市海曙区发布了《广场舞文明公约》,按照“约定区域、约定时段、约定音量”三方面,对所有在公共场所举行的文体活动进行规范。“机关大楼腾出舞场”、“清晨或夜晚打羽毛球”……错开的地点、时间,让跳舞大妈和附近居民都很满意。 从《最炫民族风》到《小苹果》,从退休大妈的专场到职业白领的加入,“广场舞家族”越来越庞大。笔者认为,海曙区发布的公约,倒是为广场舞贴上了一枚文明标签,公约之力再加上市民的积极配合,广场舞自然能越跳越文明。 公约之力,是保证“文明广场舞”持续的外因。一边是跳舞的人群越来越大,一边是扰民事件的频发。无论遏制哪一边,都是不明智的做法。这时,政府通过一纸公约规定,希望各社区能规定出跳舞、打球等各项休闲运动的时间和地点,让双方不用争执、不用纠结、不用相互嫌弃。经过一段时间的启用,这样的规范起到了调和的作用,让“文明广场舞”有了存在的空间。 市民配合,则是保证“文明广场舞”继续的内因。前不久,重庆主城区观音桥商圈的广场舞大妈率先试行了“无声广场舞”。每个大妈的耳朵里都塞着一对入耳式耳塞,耳机线连在腰间的接收器上,虽然没有震耳欲聋的外放音乐,但这支80多人的舞蹈队依然跳着整齐划一的舞蹈动作,且有滋有味。虽说,这在广场舞中是一种试点,但是得到了广场舞大妈的配合与支持,让推广“文明广场舞”有了主观能动性的力量。 由此看来,集约束力与配合、支持,定能起到推动“文明广场舞”不断辐射开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笔者希望,通过内外努力,能让更多地方的广场舞贴上“文明”的标签。 |
原标题: 为广场舞贴上文明标签 |
作者:■ 钱 晶 许世闻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