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己书”刮起诚信新风 |
http://www.tlnews.com.cn/2014年09月15日 08:55:59 |
近日,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一家超市内的栗子店老板张先生,因栗子质量不好,心存愧疚,写了一封200余字的“罪己书”,被网友转发到网上,短短一天时间转发量超过一万。这份“罪己书”经作家马伯庸微博转发后,一天内被转发过万,评论5000多次,获两万个赞。 由栗子店的“罪己书”事件,笔者不禁联想到另一则新闻,在宁波某包子店,消费者在包子里吃出一只蟑螂,而提供该包子肉馅的厂家负责人在接到投诉后,竟当着顾客的面拿起蟑螂吃到肚子里,以此来解决问题,让人不可思议。 所谓“罪己书”,是由古时帝王进行自我批评的“罪己诏”引申而来,它被后人视为开明的表现。我们且不说栗子店老板的“罪己书”,是否存在商家炒作的嫌疑,但将前后两个商家一对比,栗子店老板诚恳的公开道歉,以及主动亮丑揭短的勇气实在可嘉,而“罪己书”也成为了一份别出心裁的诚信广告,更为其栗子店日后的经营,赢得了更大的市场。 诚信经营,是保证商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的根本,本是商家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和法律义务。然而,当下,在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大多商家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往往不是选择虚心认错、诚恳道歉、合理赔偿,而选择和包子店老板类似的处理方式,妄想通过“逃避”、“一推三二五”等抹平一切。殊不知,如此“赖账”的行为,只会适得其反,让消费者对商家失去信心。 诚信不仅是一种道德要求,还是现代企业的品牌之魂。真正持久的经济效益,来自于诚信经营,只有真正赢得消费者,提高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满意度,企业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平稳、健康发展。尤其对于食品行业来说,遵循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既是角色规范的要求,也是职业道德所系,商家都应该有点“罪己”和自律的精神,树立诚信经营的新风,才能让人眼前一亮。 |
原标题: “罪己书”刮起诚信新风 |
作者:■ 叶 晶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