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公开审理传销案件 数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 |
http://www.tlnews.com.cn/2014年08月07日 08:30:11 |
日前,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传销案,被告人张某、黄某、覃某、骆某、陈某因非法拘禁逼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致使被害人吴某爬窗逃离该传销窝点时不慎从六楼坠落,造成重伤,被判处二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7月上旬的一个晚上,陈某为发展“传销”下线获取提成,通过网上QQ聊天的方式将吴某骗至我县一传销窝点。之后,在该传销窝点负责人的授意下,张某安排并伙同黄某、覃某、骆某、陈某等人采取强行搜身、封窗锁门、贴身看管、言语恐吓以及培训考察等方式,非法限制吴某的人身自由并逼迫其加入传销组织。吴某无奈之下被迫缴纳5000余元上线款。此后,张某、黄某、骆某等人仍继续限制吴某的人身自由,不准其外出。直至7月中旬,吴某借洗碗之机试图爬窗逃离该传销窝点,不慎从六楼坠落,致使其全身多处骨折及19颗牙齿脱落或者折断。经鉴定,吴某的伤势已构成重伤。 由于张某、黄某、覃某、骆某、陈某在从事传销活动过程中,采用多种方式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多日,并造成吴某重伤,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而且张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黄某、骆某、覃某、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为此,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县法院作出相应判决。 天上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广大群众通过这一案件,增强辨别能力,认清传销本质,真正意识到传销活动的危害性。在发现类似传销活动时要提高警惕、及时举报,加强自身防范能力,坚决遏制传销违法犯罪蔓延,共同维护社会稳定。此外,还要奉劝参与传销的人员,法网恢恢,回头是岸,不要再做不切实际的发财梦,只有脚踏实地地劳动才能创造财富。 |
原标题: 县法院公开审理传销案件 数名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 |
作者:通讯员 何建华 记者 林琳 网络编辑:殷卫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