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逃之夭夭 警方取证捉拿归案 |
http://www.tlnews.com.cn/2014年05月19日 08:24:23 |
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为逃责罚,他见死不救,一走了之;为藏证据,他自行拆换撞坏的车辆保险杠,掩埋车牌。本以为一切尽在掌握,殊不知天网恢恢,最终他还是逃不过警方的“法眼”,被捉拿归案。 时针拨回至5月8日中午12点,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莪山畲族乡中门民族村附近有一辆黑色轿车撞了三轮车后逃走了,被撞的人受伤倒地。 横村交警中队民警迅速赶到位于莪山畲族乡黄家山路段的案发现场。当时,一辆蓝色三轮电动车侧翻在地,一位五十岁开外的男子浑身是血,瘫坐在地上痛苦呻吟。 见状,民警在安顿好伤者后,迅速开展现场勘查取证工作。但是,由于该路段系乡村小道,往来车辆、行人较少,几乎找不到有价值的线索,调查一度陷入困境。 为查清真相,严惩肇事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启动逃逸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成立相应的办案小组。民警一边对沿途村庄和车辆进行走访排摸,一边排查监控,梳理事故发生时间段经过相关路段的车辆情况。通过连续三天的奋战,民警发现莪山畲族乡沈冠村的沈某有一辆轿车,在事发前曾在该路段出现过。 5月11日下午,民警找到沈某,并在他的住处发现一辆无牌照的黑色吉利金刚轿车,该车保险杠有修换痕迹。面对民警,沈某无法讲清车辆维修原因和修理经过,无奈之下他承认自己就是事故肇事者,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他并未取得车辆驾驶资格,也就是无证驾驶。 事故发生后,沈某心里很害怕,加上自己又没有驾照,一旦被暴露肯定难逃严惩。为此,他选择逃离,并自行购买配件维修车辆,而后把保险杠焚烧后和车牌一起埋在菜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沈某因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行政拘留20日,并处罚款7333元。 |
原标题: 无证驾驶逃之夭夭 警方取证捉拿归案 |
作者:通讯员 吴新宇 方月祥 记者 俞璘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