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新《消法》让网购更放心 |
http://www.tlnews.com.cn/2014年03月12日 08:47:00 |
编者按:今年3月15日,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正式实施,一系列新规也将在这一天正式进入寻常百姓家庭。新《消法》含金量大,期望值高,今日起本报推出“聚焦新《消法》我们来维权”系列报道,以常见案例为切入点,解读新《消法》的部分重点和亮点,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维权。 眼下,网购作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方式,正以其便捷、时尚的特点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然而,因为是远程选购,不是眼见为实,购买的商品多少会与实物或预期有些差异。而消费者往往仅凭商家的广告宣传和承诺来了解商品信息和服务内容,因此很难把握商品的真实情况,容易导致消费纠纷。不少商家虽然宣称商品不满意可“七天无理由退货”,但消费者的退货之路并不那么容易。 去年年底,杨先生在网上一家数码店购买了3个容量为80G的硬盘,收到货后才发现一个硬盘只有40G的容量,且其中一个无法正常使用。杨先生要求退货,交涉后店家同意其退货,但快递费用却要他自己承担。无奈之下,杨先生最终还是支付了快递费用。 今年2月,肖女士在网上一家女装店购买了一件价值4500元的皮毛外套,收到货后却发现衣服的前襟、胸前和下摆等部位都有明显的污渍,而且衣服连吊牌都没有。她连忙联系店家要求退货,然而,几次下来卖家不是敷衍,便是根本不搭理她。两个星期后,店家终于有所回应,但却被告知不能退货,只能进行修理,双方协商了很久,始终不能达成退货协议。无奈之下,肖女士向网站投诉,要求客服介入处理。肖女士的维权之路异常艰难,最后在客服和当地工商部门的共同协商下,终于达成退货协议。 网购虽然方便,麻烦事儿却不少。由于网上交易的规范性目前尚无法律明文规定,网络商家的经营资质和真实身份难以辨明。发生消费纠纷后,消费者遭遇打不通客服电话,或者要求兑现“无条件退款”、“不满意退货”的广告承诺时,客服人员百般推诿的情况不在少数,给维权增加很大难度。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大多数经常网购的市民表示自己曾碰到过类似的事。“我去年在网上看到一家店的耐克运动鞋打折,很合算,当时这家店的广告上注明假一赔十,而且又是皇冠的信誉,便很心动。”市民王女士说起这次购物经历时连连摇头,她在纠结了很久之后,最终还是抵不住诱惑,一口气在这家网店买了三双鞋子。鞋子很快到货,但她发现这三双鞋子和她平时穿的同品牌鞋质量上相差甚远。可是,当她想找这家店退货时,却发现店铺已经不存在了。王女士确信自己买的这三双鞋子是假货,无奈之下,她只能找客服介入处理,要求退货。“后来兜兜转转了好长时间,总算把钱退回来了。这对我这来说,也算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那么,新《消法》针对网购又有哪些新的变化?记者从县工商部门了解到,新《消法》对网络消费“七天无理由退货”做了明确的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除外。同时,如果是因为商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快递费用由商家承担。另外,新《消法》增加了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在这种前提下,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出现了纠纷,如果找不到商家,那么,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提出赔偿。也就是说,依照新《消法》的这些规定,上述几个案例中的的消费纠纷将有充分的理由实现快速解决。 这些新规让许多市民非常期待。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县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网购尽量选择正规、知名的网站和网上商店,购物时要仔细了解商家的信用度、商品的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等情况,避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另外,要注意保存聊天记录以及交易协议等,并索要发票,以便发生纠纷后及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原标题: 期待新《消法》让网购更放心 |
作者:记者 邵惠燕 通讯员 沈佳燕/文 记者 黄强/摄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