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老赖,不妨加大违信惩戒力度 |
http://www.tlnews.com.cn/2013年12月08日 08:50:23 |
临近岁末,各种对老赖的追索行动也多了起来。从《今日桐庐》的一篇《县法院开展集中执法活动》的报道,我们看到了政法部门整治老赖的决心。短短两天1103万元的执行额固然值得叫好。然则,笔者以为,要想真正治老赖于绝迹,仅靠一两次整治行动还远远不够。唯有建立有效地诚信体系,使用有效地信用惩戒,才是整治老赖的根本之道。 “人而不信,不知其可”。“老赖”行径,既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体系,又损司法制度公信力,为害尤甚。商无信不立,法无信不行。于一个法治社会而言,契约精神与诚信意识,是维系经济社会有序运行的基本理念。 一直以来,诚信的缺失都是一个严重的问题。究其原因,信用惩戒的滞后成为了见利忘义问题的症结所在:当保持信用的成本小于所得利益时,人们就很难不去挑战它。在此方面,欧美发达国家的做法可为范例,由于个人信用体系比较完善,信用惩戒有着强大的慑服力,因此讲究信用蔚然成风,每个人都十分珍惜爱护其个人信用,尽力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去建立良好的信用,所以鲜有赖账现象发生。 因此,面对老赖顽症难以根据的情况,不妨加大信用惩罚的力度,增加违信的风险成本,逼迫老赖不得不遵从诚信体系的要求。比如某人如果有过不良记录,如诈骗、开空头支票、欠款不还、破产等,在申请贷款、上保险和求职时,都比清白人麻烦得多,要多付利息或保险费率。当失信需要高昂的成本的时候,人们就会慎重地考虑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带来的好处。 用高昂的违信成本迫使人们不得不保持信用。这是信用惩戒的真正意义所在,也是现代社会诚信体系得以建立并发挥积极作用的基础。 |
原标题: 整治老赖,不妨加大违信惩戒力度 |
作者:■ 木草 网络编辑:殷卫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