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费”该休矣 |
http://www.tlnews.com.cn/2013年03月06日 07:51:59 |
不知从何起,一些茶楼、酒店、饭店、咖啡馆等餐饮娱乐场所设立了“最低消费”的门槛,达不到“最低消费”标准者一律免进,或未达到“最低消费”要求的则必须按“最低消费”标准交费。而春节期间由于生意火爆,这种“潜规则”更是愈演愈烈。 所谓“最低消费”,其实就是强制消费者通过多花钱、乱花钱来完成商家的销售额。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来制定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规定内容无效。很显然,“最低消费”这种“行规”损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不仅如此,“最低消费”迫使消费者多点菜、点“硬菜”,每每吃不完、喝不掉,造成极大的餐饮浪费,客观上也助推了讲排场、好面子的风气。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掀起了一股厉行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反对铺张浪费的呼声和行动越来越给力。“最低消费”显然是对铺张浪费的一种怂恿,是一种不合理的行为,与当前“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主题相悖,应当予以取消。 餐馆包间等虽满足了顾客的需要,企业也投入了成本,但绝不能违反餐饮业“奢俭由人”的传统,不能强迫顾客浪费。主动撕下“最低消费”的价签,笔者以为,不仅会赢得更多客源,更将从全社会文明理性的消费氛围中,收获企业长期发展的“红利”。 |
原标题: “最低消费”该休矣 |
作者:■ 赵 丽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