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吸烟还需全民参与 |
http://www.tlnews.com.cn/2013年03月04日 07:55:07 |
“禁止吸烟”是人们再熟悉不过的话。然而,自2010年《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以来,烟民禁烟意识淡薄、公共场所烟雾缭绕的现象仍旧随处可见。办公室、餐馆、电影院、网吧……各类公共场所总能看到手夹香烟、吞云吐雾的烟民。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何时才能真正实现? “吸烟有害健康”,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对烟民如是,对周围的人亦如是。多个调查研究表明,吸烟是肺癌的重要致病因素之一,对心、脑血管,呼吸道,消化道等都会产生不利影响。吸烟者患肺癌的危险性是不吸烟者的13倍。而吸烟者在公共场所吸烟,周围的人们虽然不吸烟,但作为被动吸烟者所吸入的有害物质浓度并不比吸烟者为低,吸烟者吐出的烟雾中,烟焦油含量比吸烟者吸入的热烟雾中的多1倍,一氧化碳多4倍。据国际性的抽样调查证实,吸烟致癌患者中的50%是被动吸烟者;而孕妇被动吸烟还会影响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甚至造成胎儿产前死亡率的增加……各种研究数据让人看得触目惊心。 虽然各地的“控烟条例”、“禁烟令”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但公共场所控烟工作仍旧显得有些无关痛痒,无法治根治本。加上庞大的烟民队伍,让公共场所控烟难上加难。早在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就曾发表过相关报告,报告显示,中国烟民已多达3亿,一半以上的中国男性都吸烟,占世界总吸烟人数的30%。 公共场所控烟之路任重而道远,除了需要更多的公众宣传和教育之外,更是一项涉及全民的运动,不是依靠一纸“禁烟条例”和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问题。公共场所控烟除了需要有关部门常态化的开展呼吁、指导和管理之外,更需要法律法规、政府部门、全社会、所有公民都来关注、约束和倡导。“法无禁止即自由”,控烟立法是远离“二手烟”、杜绝公共场所“烟熏火燎”现象的根本之策。通过明确界定公共场所违规违法吸烟行为、提高处罚金额等,从法律上警示和规范人们的公共场所吸烟行为,更为执法部门行使执行力提供法律保障,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
原标题: 禁止吸烟还需全民参与 |
作者:■ 黄明芳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