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支付容易要回难 |
http://www.tlnews.com.cn/2012年11月08日 07:00:56 |
“我在县城的一家瓷砖店内预定了一批地砖,可是我现在不想要了,店家不肯退我定金,请你们帮忙处理。”日前,县城的李女士向县工商分局申诉中心反映。 李女士说,她家正在装修阶段,前段时间就到这家瓷砖店定了一批瓷砖,包括客厅、厨房、卫生间的,跟店里商定了价格、样式和尺寸,付了1000元定金,但是之后她想客厅更换一批更好的瓷砖,于是提出要到其他地方去购买,要求商家退定金。但是商家表示定金已经付给厂家,没办法再退,为此,双方闹得很不愉快。 从县工商分局了解到,如今类似消费者要求返还定金的投诉越来越多,在定金运用十分普遍的今天,仍然有很多人不知其履约担保的性质,一再强调没有接受商品、服务就应该返还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显然,交付定金双方就已经形成买卖关系,支付定金容易要回难,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一定要慎付定金。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当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进行比较分析,做到货比三家;在购买一些大件物品、装修物品时要做好前期功课,先通过上网或者他人处了解情况,不轻易片面地听信销售人员的介绍,有意向购买某种商品或接受某种服务,也不要轻易支付定金,一旦选择了支付定金的担保方式购买某种商品或接受某种服务,就不要随便违约,以免造成损失。 |
原标题: 定金支付容易要回难 |
作者:记者 王丽晓 通讯员 钟胖青 网络编辑:华亚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