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产品代理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再加盟 |
http://www.tlnews.com.cn/2012年11月07日 07:45:06 |
近日,县工商分局经济开发区工商所接到来自河南赵先生的申诉材料,称其加盟了桐庐一家公司的产品,并签订了加盟协议,但是收到的产品价位和之前谈好的价格不一样,导致市场比较小,他希望能够解除合同。 赵先生说,今年10月他加盟我县迎春商务区一家科技有限公司,预付了18800元首批货款获得该公司生产的保暖手套产品的县级代理权利,同时享受免费铺货18800元等合作优惠政策。前几日,赵先生称其收到该公司发来的4箱产品,发现与该公司业务员商谈好的产品价格有出入,价位较高。由于产品价位相差比较大,而高价位产品在当地市场很小。与该公司沟通没达成一致意见后,赵先生来到桐庐向工商所反映了此事,要求协调处理。 工商人员要求赵先生提供合同、货物清单等材料作为处理投诉的依据,同时第一时间赶到其反映的辖区某科技有限公司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向该公司吴经理了解得知,前段时间公司确实与赵先生就加盟合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县级代理合作的合同,并向赵先生发放了该公司产品的价格目录(加盟批发价和市场指导价)等材料。但赵先生个人在没有仔细阅读、了解合同条款的情况下草率签订合同,且对部分产品价格存在误解。公司按合同要求发货后,赵先生却以当地消费水平低,高价位产品在当地市场小等缘由,要求解除代理合同,退还该公司的全部产品,返还已投入的18800元首批货款。 在调查了解清楚事情来龙去脉后,工商所召集双方开展协调工作。经过工商人员协商,赵先生同意在承担部分责任后解除代理合同,同时该公司退还赵先生前期投入的首批货款。 工商部门提醒:加盟商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理清彼此的权利和义务,以免由于自己毁约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若合同签订后,确实需要变动合同相关内容的,应及时和对方联系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通过第三方调解,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原标题: 异地产品代理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再加盟 |
作者:记者 王丽晓 通讯员 胡先军 孙斌 网络编辑:华亚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