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讨者岂能一禁了之 |
http://www.tlnews.com.cn/2012年09月21日 07:33:36 |
针对广场、车站、港口、码头、人行天桥、体育场馆、剧场、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流浪人员乞讨、露宿现象,最近,佛山市首次出台《佛山市城市容貌标准》,禁止乞丐在公共场所出没,广受争议,很多人认为该规定缺乏人情味。 对比之下,为了让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早日回家或者有一个栖身之地,我县民政部门此次联合公安、城管上街救助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为他们送上食物和水,并把愿意接受救助的流浪人员送至救助站,为其提供吃、住,帮忙寻找亲人或买好车票送他们返乡,此举令人心生暖意。 同样的对象,不同的管理方法和手段,最终却收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效果。乞讨者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避免的的产物,只要社会存在贫富差距,存在收入差距,乞讨者就会存在。解决城市乞讨现象,我们要发现问题的本质,更需要寻找恰当适宜的途径来解决。在某种层面上来说,笔者认为,一个地区的乞讨者是否存在不是衡量该地区城市文明的标准尺度,而对乞讨者的善待和关爱程度,更能折射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包容精神和胸怀尺度。 毋庸置疑,当前各大城市中确实有一些流浪“假乞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市容市貌,但这毕竟是少数。不可否认,城市的面子很重要,有时在广场、车站、公园等处,看见向过路人伸来的脏兮兮的行乞之手时,确实有碍观瞻,甚至可能还会影响到人们的心情。但对于真正的乞讨者,我想大部分人产生的更多的是同情和怜悯之心,总会给予适当的帮助。 笔者以为,建设文明城市,对乞讨者进行行之有效的管理是有必要的。但作为城市的管理者,是否该区别和善待乞讨者,采取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呢?如对于老弱病残的乞讨者,给予专门的扶助和救济;为有劳动能力的年轻、健壮乞丐,提供一份社会服务性工作,让他们通过自己的劳动换取辛苦所得,而不是一味地限制乞讨者的活动范围,不是盲目地驱逐他们。当然,对于非法冒充的乞讨行为,笔者认为还是应给予严厉的教育和惩罚。相信,当一个地区社会管理有序了,该地区的乞讨者数量自然也就减少了,社会文明也就会向前迈出一大步。 |
原标题: 乞讨者岂能一禁了之 |
作者:赵 丽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