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夫妻离婚后不愿相见 法院协调办产权变更手续 |
http://www.tlnews.com.cn/2012年07月24日 08:07:07 |
为什么20年的夫妻离婚后连见一面都不愿意呢?日前,县人民法院人性化地帮助一对离婚后不愿相见的夫妻,成功办理房产登记变更手续。 韩某和王某1986年1月登记结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置下很多产业。2008年1月28日,双方因为感情问题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对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分割,可离婚后并未及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2012年5月16日,韩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履行离婚协议,将分割给韩某的房屋产权从王某的名下变更登记至韩某名下。 承办法官及时与王某取得联系,王某表示同意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但要求办理时并不与韩某相见。可是目前办理产权变更登记需要两个人一起去登记部门,王某的这一要求让承办法官犯了难。但考虑到司法为民的基本原则,承办法官还是积极联系了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并咨询了相应的程序,希望可以通过努力妥善解决纠纷。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努力和与登记部门的多次沟通后,登记部门同意双方可以在法院组织下,以不见面的方式先后到登记部门办理各自的程序,再由双方儿子携带所有需要的材料,与一方先到登记部门,将一方所需要签字的内容全部完成,然后另一方再来将其所需要签字的内容完成。就这样,王某名下的产权顺利变更到了韩某名下,韩某也满意地撤诉了。 |
原标题: 20年夫妻离婚后不愿相见 法院协调办产权变更手续 |
作者:通讯员 范丹丹 记者 林琳 郑磊 网络编辑:殷卫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