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租房押金要退有点难 |
http://www.tlnews.com.cn/2012年07月03日 07:59:31 |
没签合同 口头协议 日前,在桐庐打工的河南人张先生给传媒热线64281890打来电话说,他在大联村平阳山7号租了两个房间,现在不想租了,但房东不肯退还押金。 张先生手里拿着两张收款收据,一张日期是6月12日,上面写着房租,两个月,2400元;另一张日期是6月22日,上面也写着房租,两个月,2000元。张先生说,当时去租房时,房东说要三个月起租,但由于我们可能住不了三个月,当时房东答应交两个月房租,其中一个月作为押金,但只是口头说定,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两个房间是分期租的,现在由于他们要换另一个地方去找活干,所以没办法继续租住,两个房间从时间上算都不到一个月,他们同意按一个月算,但剩余的房租要求房东退还给他们,一共是2200元。 房东太太说,她并没有收张先生的押金,交的钱都是房租,而且收款收据上就是写着“房租”,按行内规定不管有没有租到期,房租是不退的。对于房东当时口头答应“付一个月押一个月”的说法,房东太太并不承认,因为收款收据上并没有写明收取押金,张先生临时退房,她觉得房间空出来的损失对方也要承担。房东太太还说,当时来租房子是张先生的老板陪同的,看在跟他老板的交情上才出租,而且连押金也没收。 记者电话联系了张先生的老板,他说,当时确实是他帮忙联系租房的,因为跟房东认识,去谈的时候,房东太太不在,确实也说明可能租不了三个月,所以就暂时收两个月,其中一个月当押金,钱是交给房东,但收款收据是房东太太后来开的。由于现在张先生已经不在工地上干活了,所以这位老板也不愿站出来再说什么。 为了此事,张先生还报了110,民警到现场之后帮忙调解,考虑到张先生在桐庐打工很辛苦,民警提出让房东太太适当退还一些房租。房东太太只愿意退500元,对于这样的结果,张先生不同意。然而,当记者再跟房东太太协商时,她态度很强硬地说:“上次有公安在我愿意退500元,他不要我没办法,现在我一分钱也不会退的。”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县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表示,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出现纠纷没有依据确实很难处理,提醒大家在租房时一定要签订协议,把具体的情况都写清楚,以便出现纠纷时有据可依。 |
原标题: 这租房押金要退有点难 |
作者:记者 王丽晓 网络编辑: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