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吃夜宵开心岂能影响他人 |
http://www.tlnews.com.cn/2009年09月29日 07:36:55 |
相关部门:执法存在难度 还需自律 本报讯(记者 赵丽)“做生意本无可厚非,可也要多为他人考虑啊!”近日,市民黄大伯打进传媒热线64281890反映,他家附近的一家饭店晚上喧哗声太大,严重影响了他和家人的休息。 黄大伯家住在县城开元街。他说,他家附近(松鹤楼旁)的这家饭店主要经营夜宵生意,由于该店临江,许多顾客喜欢选择在店外用餐。“吃饭、喝酒总免不了大声喧哗,有时要到凌晨三四点才会打烊。”因此,黄大伯建议,该店老板能适时营业,并希望顾客在用餐时,尤其是夜深人静时能小声说话、文明用餐。 9月26日晚10点,记者来到了黄大伯所说的这家饭店。此时,该店已是顾客盈门,店外的空地上也围坐了一桌客人,又是干杯、又是聊天,一派热闹的场面。“这里临江环境舒适,很适合过来吃夜宵。不过一般酒喝多了,嗓门大点肯定是有的,有些顾客喝开心了还唱歌呢!”正在用餐的乐先生说。 “只顾自己赚钱,不顾他人感受,凌晨三点了还在做生意,还让不让人睡觉啊?”“由于房子隔音不是很好,我们只有将窗户关起来,但这又影响家里通风。”“江边这一带都是居民区,难道就没有相关部门来管管这事么?”采访中,居住在附近的市民抱怨连连。 为此,记者就该饭店是否构成噪音扰民问题咨询了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社会生活噪音的规定,主要针对家庭生活娱乐、装潢、唱卡拉OK等方面,而对黄大伯反映的问题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再加上这类噪音检测难、取证难,执法人员也很难对经营户进行处理。同时,县工商分局相关人员表示,目前国家没有法律对饭店的打烊时间进行规定。因此,从道德角度呼吁经营者和顾客,多为他人着想,在保障自己权利的同时不侵犯他人权利。现在“十一”假期将至,休闲度假的市民选择到饭店用餐的人会多起来,更要注意文明用餐,以免开心之余妨碍他人。(请黄大伯到本中心办公室领取报料奖30元) |
原标题: 顾客吃夜宵开心岂能影响他人 |
作者: 网络编辑:殷卫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