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更要“河长治” |
http://www.tlnews.com.cn/2013年04月03日 07:58:40 |
为改善当前的水环境,台州市仙居县积极探索“河长制”保河道清洁,县内38条河流将招募100多位“志愿者河长”,协同原先的500多名“领导河长”一起呵护河道卫生,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长期以来,我们对环境质量的指责或肯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环保部门所做出的成效。但事实上,有关部门由于行政权限、技术手段、人员配备等限制,对于涉及环境的各方面掌控、调度往往力不从心。而且当下,环境问题尤其是水环境问题,牵涉领域众多,可谓包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此,积极探索建立“河长制”,不仅革除了环境污染治理只依赖环保部门的弊病,而且还形成了“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的局面,使污染治理成为地方的一件大事,部门与部门、部门与地方、上游与下游,密切配合协调,真正做到凝心聚力。 然而建立“河长制”的显著特点远不限于此,它还能形成良好的治污氛围。因为从客观情况来说,在环境问题上,“人人都是排污者”,但长期以来,我们却并没有树立“人人都是治污者”的理念。而此次仙居县招募一定数量的“志愿者河长”,就从一定程度上让普通百姓也参与到污染治理当中来,和官员一起保护河道,把河流治理的压力有效分解到个人头上,责任明确了,工作的目标就更清晰。实践证明,在“河长制”的管理之下,许多企业放弃了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开始寻求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许多学生、家庭妇女对宣传环保的积极性也日益高涨。 显而易见,“河长制”的出现壮大了治水的信心和决心,好处颇多。但想要良好的开端得到良好的结果,坚持不懈仍是关键。在这一前提下,“河长”们要充分意识到担任这一职位并不是走秀,而是要切切实实为百姓做事,为治理环境出力;要坚持“一河一策”的战略,根据各河道的不同情况,分段包干,责任到人,并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同时,相关部门要积极总结各地的实践经验,制定出一套在流域性污染治理上的新机制,并持之以恒,以确保流域治污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
原标题: “河长制”更要“河长治” |
作者:林琳 三皮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