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陷僵局 “桐城调解”化纠纷 |
http://www.tlnews.com.cn/2025年05月16日 09:31:30 |
近日,城南街道调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发生在花圃拆建棚架过程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绽放出“桐城调解”的智慧与温情。 【案件回顾】 2023年5月3日11时30分许,城南街道乔林路某花圃突发意外,在花圃棚架拆建作业中的六旬老人王某(化名)不慎从梯上摔落,造成左肱骨髁上、左侧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等严重伤情。事故发生后,王某紧急入院治疗,共住院12天,前后共计花费3.9万元,其中花圃方垫付了2800元。 随着王某身体逐渐康复,赔偿问题却让双方陷入僵局。伤者方考虑到受伤可能导致十级伤残(未做伤残鉴定),对以后的生活与工作造成影响,遂向花圃方提出8万元赔偿诉求;花圃方则认为,棚架拆旧建新业务是以包工不包料形式口头承包给王某,按约定应由王某自行担责,不过出于人道主义,愿意给予一定补偿,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纠纷就此僵持不下。当事人向城南街道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员详细了解事情始末,发现案件调处有两大难点:一是对王某“是否包工不包料”的细节难以认定,即到底是承揽关系还是劳务关系这个关键争议点双方均无有力证据证明,但若王某方坚持主张劳务关系,花圃方明确表示不接受继续调解;二是王某因胸腹主动脉夹层,正进行保守治疗,行动不便,讲话发音也不太清晰,本人无法到场参加调解,对案件事实部分尤其是上述提及的“是否包工不包料”的细节无法到场陈述和确认。 针对以上难点,调解员一方面向伤者方解析承揽关系和劳务关系不同主张前提下的解纷途径区别,在获悉伤者方也认同承揽关系的基础上,指导王某儿子做好调解委托授权、证据固定等事项,为后期调解作好准备;另一方面,与花圃方耐心沟通,向其阐释法律责任,鼓励道义担当,列举类似案例赔偿(补偿)标准,引导在法、理、情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此外,调解员也引导双方咨询律师意见,注重定分更要止争。 经过多轮调处,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其一,共同确认了包工不包料承包事实,花圃方除前期垫付2800元外,再一次性补偿王某医疗、误工、护理等各项费用4.5万元,款项当场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其二,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之间再无其他争议,王某之后不能再向花圃方追加索赔;其三,花圃方当场结清王某应得的花圃棚架拆旧建新承包款5500元,同样以微信转账方式支付。至此,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同城协力、同诚合意”,一场调解的成功,需要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的共同致力,也更需要各方心灵相通、共同向好,这也是城南街道“桐城调解”地域调解品牌的内涵期待。本次调解中,双方当事人虽发生矛盾纠纷,但都期望能和气解决,与调解员一同努力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协商结果,最后达成协议。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总难免会有矛盾纠纷的涟漪泛起,而调解就是平复这涟漪、恢复日常安宁的最柔和手段,希望大家也能用好调解,在矛盾乍起的萌芽之际,即主动寻求调解的帮助,勿放任情绪、拖沓解决,避免矛盾肆意升级。 |
原标题: 人身损害赔偿陷僵局 “桐城调解”化纠纷 |
作者:县司法局 供稿 记者 金轶润 整理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