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年参与诈骗 未成年人犯罪不容忽视 |
http://www.tlnews.com.cn/ 2017年06月01日 08:53:42 星期四 |
十七岁,本该是行走在校园里,畅游在知识海洋中的花季年华,可是一个未完成初中学业,就跟着长辈四处打工的江西男孩,因为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案例】 小徐从小父母离异,由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长大。初一辍学后,就跟着姑姑四处打工。由于学历低,年纪小,小徐找不到稳定的工作,只能做些零工,收入微薄。2016年,一直四处打工的小徐认识了同乡老董,得知老董正在干来钱快的“黄页诈骗”的行当,于是“认真学习”了一个月,就跟着老董一伙人在江西某县干起了电话诈骗。 根据老董提供的客户资料,小徐打电话给了江苏昆山的王某,自称讨债公司的“头头”,外号叫“豹子”。电话里,小徐声称王某之前订购的手机,后来又取消不要了,现在必须在半小时内支付1500元,如果超过半小时就要支付3000元。电话里,小徐语气强硬,态度嚣张,又放出狠话,如果王某不支付这笔钱,就马上就过来“弄死”王某。与此同时,小徐快速用另外一个手机号码,发送了一张银行卡卡号到王某的手机上。王某一开始嘴硬,一直说自己没钱,于是小徐就把王某的个人信息,包括妻子的名字、老家地址,工作单位都报了出来。这下,电话那头的王某心惊肉跳,小徐又恶狠狠地说,要是不转钱,让自己在昆山的手下半小时赶到王某家,一切后果由其承担。王某越想越怕,最终报了警。 这一次的诈骗失败,并没有让小徐反思悔过,及时回头。之后,小徐又继续四处打电话诈骗,所使用的套路基本为“有没有买东西(手机之类),有没有收到货”之类的,如果对方表示收到了,就表明其之前支付的钱只是手续费,货物的钱没支付,先向对方要一二千探探口风。如果对方说不给,就直接撂下狠话,扬言要找其家里人的麻烦。遇到开公司的诈骗实施对象,小徐就报出对方公司的地址,表示要喊两个“小弟”到办公室去坐坐。一些受害人为了家人安全,害怕小徐一伙真是黑社会滋事,就糊里糊涂按照小徐提供的账号进行汇钱。 小徐尝到了甜头后就变本加厉,每天打20多个电话实施诈骗,短短一个月内,就诈骗成功四次,敲诈近万元,自己也从老董手中拿到“分红”6500元。 【检察官点评】 1.78米的个头,清瘦帅气,这就是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小徐的第一印象。提审过程中,小徐对犯罪经过供认不讳,认罪态度很好,但他对自己的诈骗行为看的很平静。他说,赚钱太难,“诈骗”这个行当来钱快,于是自己就慢慢陷进去了。言语里,小徐没有对自己这种犯罪行为表现出丝毫的悔恨与羞愧。 检察官在社会调查中发现,小徐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父亲长年在外打工,父子关系很冷淡。小徐本人性格内向,但并不是那种特别激进或者叛逆的少年,老家邻居对他的印象是温和有礼的,但就是这样一个“好少年”,却结伙他人多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按照法律规定,小徐将以敲诈勒索罪被追究其刑事责任。小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根据刑法十七条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小徐的案子虽然已经起诉,但作为法律工作者,尤其是作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的检察官,其工作依旧任重道远,未成年人犯罪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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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花季少年参与诈骗 未成年人犯罪不容忽视 |
作者: 记者 钱晶 通讯员 桐检/文 漫画 吴图/作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