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网友畅谈“加大监管服务双引擎推动社会经济双发展” |
http://www.tlnews.com.cn/ 2013年12月02日 09:12:52 星期一 |
11月29日上午10时,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樊春走进桐庐新闻网“党政领导在线访谈”栏目,与广大网友畅谈“加大监管服务双引擎 推动社会经济双发展”。 记者 黄 强 摄 副县长樊春做客“党政领导在线访谈”栏目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桐庐县政府网和桐庐新闻网共同直播的“领导干部在线访谈”栏目。我是主持人陆一铭。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了县人民政府樊春副县长做客本栏目,就大家关心的“个转企”、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市场秩序监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及商标品牌建设等问题与各位网友在线交流。樊副县长,您好! 樊副县长:主持人好!各位网友朋友们好!非常高兴和大家在线交流“个转企”、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消费维权及商标品牌建设等工作,一起探讨共同关心的话题。 主持人:樊副县长,今年来,县委、县政府在推动企业转型方面采取了许多措施,其中我们经常听到“个转企”工作,我想问樊副县长,什么叫“个转企”?“个转企”对个体工商户有什么好处? 樊副县长:“个转企”,就是个体工商户由原来的个体工商户的组织形式转型升级为企业,转型升级后的企业类型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三种组成形式。“个转企”后,在法律责任方面:由个体工商户承担的无限责任,转为以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在资金方面,企业也比个体户更容易获得贷款,而且贷款额度也比较大。在影响力方面,企业比个体户更容易进行市场定位,信誉度更高,也更容易获取社会资源,拓展了企业的上升空间。除此之外,面对眼下的招工难现状,由于企业可以参加劳动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也比个体户更能吸引和留住人才。同时,个体户可以继续使用之前的名称,而不用更换店名,有利于个体户保留多年积攒的品牌,打造企业文化。 主持人:有位名叫“山水”的网友想问个体工商户要升级为企业,手续复杂吗? 樊副县长:对申请“个转企”的个体工商户,采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的方式,允许拟转企的个体工商户继续使用原名称中的字号,不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号等因素的限制;拟转企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地址不发生变化的,原有效的住所证明可以沿用,登记时无须重新提交场所证明;对“个转企”实质审批事项不变的,可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再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同时,原档案具有延续性,纳入转型后的新企业档案合并保存。目前,相关部门已开通“个转企”绿色通道。 主持人:那么接下去,我县出台的“个转企”扶持政策有哪些?网友“大奇山”问。 樊副县长:在财政奖励方面:对于成功完成“个转企”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在税费优惠方面:我县“个转企”纳税人实行5年财政政策扶持,“个转企”当年起3年内实缴地方财政留成比“个转企”上一年新增部分全额予以奖励,后2年按实缴地方财政留成比“个转企”上一年新增部分50%予以奖励。另外,转型前的个体工商户与转型后的企业之间划转土地、房屋权属(固定资产),投资主体、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不变的,免征契税和交易费;在社保扶持方面:原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由企业提出申请,从转企当年起,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可实行五年缓进期。第六年后按全省规定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参保缴费。原按企业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的,仍按原办法比例执行。 主持人:樊副县长,这里有位名叫“山里人”的网友在问有关我县农贸市场改造方面的情况,你认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有何现实意义? 樊副县长: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是一项“菜篮子”工程,也是政府每年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当然,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现实意义在于转变消费者观念,解决购物环境和食品安全等问题,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适应城市建设和管理需要,有利现代化文明城市建设;更有利于强化市场管理,规范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主持人:那么,接下去请您介绍一下我县是如何开展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的? 樊副县长:近几年来,桐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县政府还专门成立了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桐庐县城乡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近三年来,政府主导投入改造资金1200万元,改造面积达91000余平方米 ,共有12家农贸市场验收合格,其中桐庐综合市场、桐庐商业广场和桐庐公园山农贸市场被评为“省文明示范农贸市场”。应该说,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县农贸市场软硬件设施、日常管理、市场面貌均得到了较大提升,这不单提升了“城市窗口”的形象,更为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 主持人:樊副县长,农贸市场改造最需要的是资金,我县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樊副县长:可以说,农贸市场是个带有公益性的功能交易场所。改造前,市场主办者对资金和今后效益很困惑,热情不高,动力不足。这也是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中最为现实的问题。 为鼓励市场举办者对市场提升改造工作主动性,同时解决改造提升中资金问题,我们一方面大力宣传农贸市场改造积极作用,通过项目化管理,建立与农贸市场公益性地位相适应投资、经营和管理体制;另一方面帮助争取部分省级财政政策的补助。 在这里最值得一提,2012年县政府修订完善了《桐庐县城乡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从加大改造提升的资金扶持、加大创建星级市场的奖励力度、注重对提升发展的配套政策扶持等方面,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推进提升改造。其中对改造提升获得浙江省星级文明市场称号的市场,由原来的二星1万元、三星2万元、四星5万元提高到一星10万元、二星20万元、三星30万元、四星40万元、五星50万元,并对农贸市场提升的奖励取消原有的面积限制,按实际投资额30%给予奖励。从而真正实现了以政策带动管理、以管理带动服务、以服务产生效益的发展。 主持人:樊副县长,现有网友“大山”在问有关商标品牌相关问题,你能否介绍一下,我县商标品牌建设的基本情况? 樊副县长:好的,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制定实施了《桐庐县品牌发展行动计划》,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争创商标品牌,促进了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使我县企业的产品质量档次和市场竞争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商标品牌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到目前,我县拥有国内注册商标共2323件,其中有中国驰名商标4件,浙江省著名商标17件,杭州市著名商标34件,桐庐县知名商标34件。另外“雪水云绿”还是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我县的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产品形成了一定的品牌规模和优势,有些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 主持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等高知名度商标,对企业和地方来讲有哪些好处? 樊副县长:就企业来讲,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高知名度商标是对企业信誉、产品质量的肯定,可以为企业带来一定经济效益,而且法律法规对高知名度商标有特殊的保护规定,在市场竞争中也占有一定优势。另外,商标也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发育程度和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一个地区拥有高知名度商标数量越多,代表其经济基础越雄厚,市场竞争力越强。 主持人:网友“浮萍”问,县政府对注册商标培育方面有哪些激励措施? 樊副县长:县政府对商标发展非常重视,近年来制定了一系列激励措施,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和《桐庐县品牌发展行动计划》,在这些文件中明确:企业当年通过行政认定被评为国家驰名商标、省、市级著名商标的,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5万元的奖励;通过司法认定被评为国家驰名商标的,给予奖励30万元。认定为县知名商标的,给予1万元的奖励;鼓励申报注册证明商标,对通过原产地论证和获得证明商标的,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对申报注册集体商标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对商贸服务企业成功申请注册商标的,一次性给予0.2万元奖励;企业逐国(地区)注册的每件商标补贴3000元人民币;按马德里协定注册手续办理多国注册的,每件商标每次注册补贴5000元,且每注册一国增加补贴500元。同时,在项目融资、科技开发、质量管理、对外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共同为商标战略实施和知名品牌企业发展提供重点扶持,实行政策倾斜。 主持人:樊副县长,我们知道,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是我们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现在,老百姓对这方面的期望也很高。那么,在这方面政府有些什么具体的措施呢? 樊副县长: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做好服务经济大局这篇文章的同时,也非常关注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酒类市场、旅游市场、夏季食品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和商业贿赂等为重点领域,开展了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维护了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强化品牌保护。通过沟通协调,制定了企业、工商联合打假维权制度,建立了品牌保护长效机制,并结合市场侵权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打假专项行动,有效保护了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近三年来,仅工商部门查处涉及商标侵权案件达69起,总案值135余万元。二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针对节日期间我县各大超市、商场掀起的商品“打折”、“返券”、“让利”、“抽奖”等促销活动,及时开展“反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公平”执法活动,对节日期间流通领域虚假打折、误导消费、不正当有奖促销等不正当竞争及商业欺诈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并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力度,将执法重点进一步向以收取促销权买断费等领域拓展,三年来,工商部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1件,其中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三是强化商品质量抽检。为确保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县工商部门加强了对商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力度,一方面以当前消费投诉、举报热点商品为依据,结合当前上级部门专项工作的开展,及时制订可行计划,周密部署,确保商品抽检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严厉查处不合格商品,坚决维护消费安全。对不符合市场准入制度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产品,不合格而冒充合格的产品,给予严厉打击。今年1至10月份,我县工商部门对我县流通领域238个批次商品进行抽检,检出不合格商品23个批次,立案21起,罚款29.3万元。有效遏制了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为确保流通环节消费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主持人:在讲到消费安全方面,我们很多网友就提到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那么,樊副县长,我县在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方面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樊副县长:近年来,随着“三鹿”奶粉、“瘦肉精”、“染色馒头”、“地沟油”等事件不断曝光,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全社会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是工商部门。近年来,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瞄准违法源头、多发部位、易发高发对象,强化民生领域监管执法,一是创新方法,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诚信自律机制建设。2012年10月,我县成立了杭州地区首家“食品流通行业协会”,搭建好食品安全行业自律平台。严把食品经营市准入关,组织开展培训,督促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增强经营主体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强化常态监管机制建设。推进大型商场超市、批发企业、食品专业市场和菜市场的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用信息化提升追根溯源的快速反应能力。同时,完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隐患发现机制,加大食品信息的公示公开力度,做好监测信息的分析运用,健全食品安全的预警防范机制,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合力和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二是加大力度,严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方面加大检测力度。充分发挥检测箱快速、便捷的优势,加强市场内的粮、肉、油、蔬菜等食品的质量检测筛选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流通环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依法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置。另一方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集中执法力量,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三无”、以次充好、掺杂使假、有毒有害等问题食品的违法行为,从重从严从快查处一批有影响的食品违法大要案。三是突出重点,针对性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以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集中以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酒类、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乳制品、食用油、特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农村、城乡结合部、社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场所,开展“强网清源”专项执法检查,排除风险隐患,保障消费安全。2013年,我县工商部门共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6件,罚没款50万元,查获问题食品480公斤。实现了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无责任事故,为服务科学发展和推动转型跨越做出了积极贡献。 食品安全是一个长长的产业链条的结果,需要政府加强领导、企业落实主责、行业加强自律、部门加强监管、社会参与监督,所以在此,我们希望广大网友一起努力,共同监督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同时,也真诚欢迎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主持人:食品安全是大的话题,落实食品安全任重道远,今天由于时间的关系不做过多的介绍。樊副县长,有位名叫“踏月”的网友在问,关注民生,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我县情况怎样? 樊副县长: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也是政府各个部门的职责,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契机,积极探索消费维权新途径,在加强工商部门的12315申诉举报中心建设的同时,相继成立了全市首家“县消费维权协作中心”、“爷爷奶奶维权团”、消费维权律师志愿团、消费维权义工队伍等,推行“无理由退货”制度,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发布消费警示,开展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的监测等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有效提升了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化管理水平,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效果。据统计,12315申诉举报中心每年受理消费者申诉均达600余件,处理率均100%,调解成功率96.3%,为消费者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应当说我们相关部门努力的履行职责,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主持人:樊副县长,刚才有位名叫“开心每一天”的网友想请您给我们详细解读一下当消费者合法权益被侵害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樊副县长:消费者因商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以后,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可以通过以下五种途径来解决消费纠纷。一是消费者与经营者、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或者销售商品的经营者,进行协商和解。二是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费者协会可以组织进行调解处理。三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诉。四是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仲裁渠道予以仲裁。五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这里重点给大家介绍一下消费者向工商部门申诉的相关程序。 消费者向工商部门申诉消费争议解决,是处理消费纠纷的一个比较重要的途径。我县工商部门目前对消费者申诉的渠道主要有三个,一是拨打12315或64220196申诉举报电话,二是消费者信件形式的申诉,三是消费者到工商部门的办公地点现场申诉。在这里我们想提醒消费者的是:在享受消费或者服务的时候,一定要保存好消费的相关凭证,在向工商部门申诉时,要能够说清楚相关的情况,以便于工商部门去调查处理。同时消费者通过12315电话热线向工商部门申诉的时候,也要向工商部门报告清楚消费者自己联系的具体方式和联系地址,便于工商部门调查处理以后能够及时的给消费者反馈相关的处理情况。 主持人:有一位名叫“富春江”的网友问,我县对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下一步有什么新的打算和措施呢? 樊副县长:一是进一步加强12315投诉、咨询系统、消费维权网等设施、设备的建设,为广大消费者打造维权服务平台。二是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接到维权请求后能第一时间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服务。三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发布消费提示、揭露消费陷阱等信息,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及时可靠的消费指导。 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希望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共同营造“消费和谐”的社会环境,为建设中国最美山水型中等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主持人:感谢樊副县长,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也祝愿大家在以后的消费过程中多一些思考和理智,理性的消费,在消费的过程中要注意自己时刻有一颗维权的心保护自己,今天的访谈,由于时间关系先说到这儿,今后大家如果有关“个转企”、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市场秩序监管、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消费维权及商标品牌建设的问题,可以登陆桐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咨询,再次感谢各位网友,也感谢樊副县长,感谢大家,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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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络编辑:华亚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