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县1人获评杭州市道德模范(平民英雄)称号 |
| http://www.tlnews.com.cn/2026年07月22日 09:40:36 |
| 近日,第二十一届杭州市道德模范(平民英雄)发布,我县分水镇东溪村村民刘水明入选,获评杭州市道德模范(平民英雄)称号。 刘水明1962年出生,自幼由同村洪德香家庭收养。这份养育之恩,他始终铭记于心。成年后,他几十年如一日尽心侍奉,其孝行在村中广为传颂,赢得乡邻的由衷敬佩。养父去世后,照料年迈养母的责任愈发沉重,当时在临安工作的刘水明,开始了频繁的两地奔波,周末坚持返村探望,风雨无阻。2014年,养母一场大病后行动不便,生活难以自理,面对这一困境,刘水明和家人商量后决定将养母接到身边,带着她一起上班。自此,他工作尽孝两不误,用日复一日的悉心照料,为养母晚年撑起了一片安稳的天空。 每当有人夸赞他时,刘水明总是谦虚地笑笑说:“人都有老的时候,我只是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你养我小,我养你老,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刘水明以实际行动,诠释“百善孝为先”的中华传统美德,他的感人事迹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2021年,他荣获“杭州市最美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2023年,获评四季度“桐庐好人”;2024年,当选为年度“杭州好人”;2026年,获评第六届桐庐县道德模范。 记者 徐文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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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