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1年6次维修 退车退款14万元 |
http://www.tlnews.com.cn/ 2015年09月29日 09:00:15 星期二 |
日前,县市场监管局城南所成功调解处理一起购车1年6次维修的投诉,经过多次调解、协商,投诉双方终于达成协议,消费者予以退车,由汽车厂家向消费者郎某支付退车款等14.1万余元。 今年7月初,消费者郎某向县市场监管局投诉,称其于2014年8月购买了一辆某品牌的家用SUV,共付款14.6万元。然而,在行驶了1000多公里后,汽车空调开关烧坏,导致空调无法使用。此后,虽多次更换空调开关,但均以再次烧坏结束。其间,在第5次更换时,维修工更换了新的线路板,但空调问题还是没有彻底解决,到其投诉时总共已更换了6个空调开关。 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马上联系消费者郎某,并查看了车辆资料、车况、维修记录等,发现汽车行驶里程约15000公里,尚处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的三包期内。工作人员随后联系了桐庐的汽车销售商,然而对方却称这是杭州的4S店自行销售的,他们只是提供展示及服务平台,处理得由杭州的4S店来,第一次调解无果而终。 此后,经过多方联系,杭州4S店售后经理三次来到桐庐,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始终在修理补偿还是换车退车上无法保持一致意见。在最后一次调解中,工作人员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汽车三包规定,要求杭州4S店根据规定第二十一条中“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的规定给予消费者退车。但售后经理称此事4S店无法擅自处理,只能将郎某的意见反馈给汽车厂家,由厂家决定。最终,经过1周的等待,汽车厂家终于作出退车决定,并同意在扣除消费者应当支付因使用家用汽车产品所产生的合理使用补偿后,支付消费者购车、误工、交通等费用共计141091元。至此,历时1月有余的投诉终于圆满解决。 |
原标题: 购车1年6次维修 退车退款14万元 |
作者:通讯员 童国平 记者 邵惠燕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