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空子钻不得 |
http://www.tlnews.com.cn/ 2015年09月15日 08:51:19 星期二 |
年轻女子钻法律空子,将怀孕视为“保护伞”,屡次有恃无恐实施偷窃。日前,上海就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 偷窃者是一名身穿白衣怀孕已三个月的23岁女孩,她先后在浦东、黄浦、长宁等地疯狂行窃,作案视频被发布到网上后,引发广大网友寻找白衣女子的全民行动。据上海警方公布,去年该女子就因盗窃被处理过7次,有的未遂,有的得手,但均因其怀孕而取保候审。如今又故技重施。 为何孕妇盗窃案屡犯率如此高?因为她们的犯罪成本太低。在我国法律中,孕妇、哺乳期妇女均属于特殊法律主体,习惯称她们为“两怀妇女”,即怀孕和怀抱小孩的妇女。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于是,她们利用法律的空子,将孕育孩子这件美好的事情当成减轻或免予自身遭受法律处置的“护身符”,即便面对监控设备也毫无避讳,大肆作案。 治乱当用重典。法律维护的是公民的权益,不能成为无耻之徒规避风险的手段。在笔者看来,诸如此类“恶意怀孕”的犯罪嫌疑人一经查实,应该严办,依法将法律的震慑作用发挥起来。对于那些组织、操纵“两怀妇女”实施盗窃的指挥者和幕后人,则必须予以从重处罚,这些人不仅教唆他人犯罪,还满怀恶意挑战权威,危害更甚。 善待他人是每个人立身社会、为人处事应该做到的一项基本要求。面对那些引发恶意事件的为害者,应该适时亮出国家和大众的容忍底线,对他们实施重罚,以警戒他人,或比“小惩小戒”包含的善意更深。 |
原标题: 法律空子钻不得 |
作者:何 妤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