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食品安全勿缺 |
http://www.tlnews.com.cn/ 2015年09月09日 08:33:12 星期三 |
■ 叶 晶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微信这一社交工具逐渐渗入到市民生活中,“朋友圈”里打着“熟人牌”卖蛋糕、卤味、披萨等美食的生意人越来越多,但与高效率相伴而生的是微信食品交易中种种不可忽视的安全隐患。比如,缺乏食品生产、流通、卫生许可证的“三无”店铺普遍存在,稍有不慎,引起交易纠纷事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事大。 食品安全还需监管。然而,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微信食品监管确实存在着诸多难点。首先,微信不是合法的网络交易平台,销售也不受法律保护,消费者还面临着维权困难。此外,微信卖家提供的是上门服务,即便是购买者都不清楚经营场所位于何处,监管部门凭借目前的监管手段也极难发现。由于存在立法空白、经营主体不规范等现状,目前相关部门也只能将其划入“建议市民不要购买”的范畴。 微信销售食品是一种新的发展业态,也是食品安全监管的一个新领域,推进新型渠道的食品安全,还需各方面积极行动起来,让全体社会成员都成为食品安全法制建设遵守者、捍卫者。在笔者看来,既然“微信美食”已成为大家生活的一部分,相关部门就应当尽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扩大食品安全监管的范畴,明确食品经营主体的准入门槛,以此确保消费者维权问题。 食品安全还是商家生存的生命线,没有这个根基,一切将归于空谈。因此,利用微信平台销售的商家,无论是出于个人的爱好还是站在经营的角度,最重要的是加强自我的监督,在食品材料选择、制作过程中一定要“良心制作”,这样不仅维持了“熟人经济”更是保证了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当然,对于消费者自身而言,我们还是要提高消费安全意识,不要盲目购买生产渠道不明的食品。如切实需要购买的,一定要建立起自我保护的机制,可主动要求卖家提供身份信息,切勿因“熟人效应”而缺失食品安全意识。 |
原标题: 微信食品安全勿缺 |
作者: 网络编辑:殷卫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