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发布“预付式消费”警示 |
http://www.tlnews.com.cn/ 2014年10月23日 08:29:29 星期四 |
预付式消费风险多 上述案件提醒消费者,预付式消费存在着权益受损的风险。记者从县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近年来,12315中心接到的关于预付式消费类投诉一直居高不下。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预付式消费是指消费者向经营者预先支付价款然后按照合同约定分次或按期享受产品或服务的消费方式。一般具有以下几种特征: 形式多样性。预付式消费的表现形式是多样化的,它可按服务级别、使用期限、给付金额等的差异划分不同的类型,如会员卡、贵宾卡、金(银)卡、年(月)卡、特殊兑换券等等,但实质均为有价证券,即预付款式证券。 客商双赢性。这一特性是预付式消费方式优于其他消费方式存在的最大特点。在预付式消费模式中,消费者必须先付费再使用,这样既利于经营者稳定客源,抢占市场,减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流失的消费者,同时又加快了经营者的资金回流、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这给经营者带来了很大的利益;另一方面,为了吸引消费者,提供预付式消费的经营者往往也降低服务的价格或者提供增值附加服务,这也让消费者更方便、更价廉地享受服务。由于交易双方都有利可图,那么这种消费方式在当前十分流行也就不足为怪了。 单向风险性。由于部分经营者服务观念和道德意识的缺乏,以及市场监管存在“真空区”等各方面原因,为经营者在预付式消费中实施违法行为提供了便利。诸如经营者夸大其词,虚假承诺,提供商品和服务前后不一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或是增设条款,降低经营风险和责任,使消费者深陷不平等格式条款;或是经营者诱使消费者预先支付费用后突然倒闭,卷款出逃,使消费者处于权益不确定状态等。而承担这一系列问题产生的风险,又无一例外地都转移到了在市场消费领域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消费者身上。 “预付式消费虽然为消费者提供了价廉便捷的服务,但实际运行现状不容乐观,侵权行为日趋突出。”这位负责人说。 那么,预付式消费目前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商家的信用缺失,使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了损害。不少商家在促销预付式消费卡时,往往会以免费体验和高额折扣等各种优惠为诱饵吸引消费者的眼球,但当消费者购买后,却发现商家完全是漫天吹嘘,当初承诺的服务以优惠到期、消费额度不足等各种理由不予兑现,而自身也已经失去了选择的余地。 霸王条款的设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例如:“消费卡过期作废”、“本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本卡中途恕不退款”,还有单方面设置消费期限、一次性消费金额等等都让广大消费者痛恨而又无奈。商家的做法本质上是限制消费者的权利,故意减轻或逃避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应承担的责任。 商家携款逃逸玩“人间蒸发”,让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目前预付式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和不法经营者诈骗、携款外逃的案件时有发生。消费者在对经营者的经营状况缺乏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购买了商品或服务。部分经营者因为深陷财务危机,在不事先告知的情况下突然关门停业、携款潜逃,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 发生纠纷调解处置比较难。当发生预付式消费投诉时,往往因缺少相应的书面证据,消费者与经营者往往各执一词,难以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达成一致处理意见。面对商家恶意卷款潜逃,消费者更是维权无门,工商部门所能做的只能是努力帮助消费者找到当事人,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而对于采取诉讼途径进行维权,往往会因为过程的繁琐,耗时费力,再加上结果不可预期性,使消费者望而却步。 |
原标题: 县市场监管局发布“预付式消费”警示 |
作者:通讯员 卢茂华 记者 邵惠燕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