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当招牌? 下月起不行了 |
http://www.tlnews.com.cn/ 2014年04月27日 09:19:06 星期日 |
![]() 5月1日起,最新修订的《商标法》将正式实施。新《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标识将禁上包装,也不得再用于产品的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今后,“中国驰名商标”等曾让众多企业趋之若鹜的金字招牌,或将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驰名商标”对市民到底有多大的影响力?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发现一些产品广告宣传语中经常出现的“驰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对产品的销售能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一些市民认为“驰名商标”是一种“荣誉”和“质量”的象征,将其作为选购商品的评判标准之一。 市民卢大妈就是其中一位,她说自己对如何辨别产品质量不太在行,平时买东西基本只认品牌。“如果包装上印着‘中国驰名商标’,就会觉得产品更加值得信赖。” 和卢大妈一样,朱先生也觉得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更靠谱,吃着用着心里更踏实。“有时候想买一种东西,而超市里只有两种品牌的选择,那我肯定选包装上印有‘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的那一个品牌,总觉得质量会更有保障一些。” 不过也有对此较有“免疫力”的,“把这些东西印在包装上就一定靠谱吗?我觉得不见得,主要还是要看产品本身的质量,我一般都会优先选择包装精致好看点的。”市民钱女士这样说道。 走访中,记者发现目前在县城两家大型超市,仍有一些在售商品的包装上印有“驰名商标”标识,且多集中在食品类和酒类商品中。记者询问正在购物的几位市民,大部分表示对即将施行新《商标法》一事并不了解。而超市方则已经做好了相关的准备,“我们已经接到了通知,5月1日以后将拒收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大润发超市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驰名商标”等称号,我县一些企业也表现得比较淡定。在桐庐原乡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尽管该公司的产品近年来多次在全国农博会上获奖,但在其产品的包装上,除了常规的产品信息外,没有任何荣誉类的宣传字样。“虽然我们产品的知名度与‘驰名商标’还有些差距,但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的口碑,就算把荣誉印在包装上,产品的质量不好,一样没有回头客。”该公司负责人说。 那么,“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是不是就等同于质量好呢?记者为此走访了县市场监管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驰名商标”认定本身并不是为了宣传所用,其实是出于对商标的一种保护,所以它并非荣誉称号。 而即将实施的新《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如果违法了上述条款,依照新《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该局将责令企业改正,并处以十万元罚款。 不过很多商品的包装、容器都是提前制作,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规定: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并于2014年5月1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免于处罚,以避免造成企业的损失。市民今后若是要分辨商品印制的“驰名商标”是否违法,可以直接查看商品外包装上的生产日期,若是2014年5月1日之后生产,且外包装上仍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可以向县市场监管局举报。 同时,这位负责人也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要多方考虑,不光要看商标的知名度,还要从产品本身的质量、性能和实际用途等角度去选择。 |
原标题: “驰名商标”当招牌? 下月起不行了 |
作者:记者 邵惠燕 通讯员 沈明刚/文 记者 黄 强/摄 网络编辑:华亚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