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新规为市民管好家 |
http://www.tlnews.com.cn/ 2014年04月17日 08:10:11 星期四 |
5月1日起,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施行 ![]() 近段时间,家景星城小区部分业主因物业费缴纳问题被物管公司起诉。大部分业主因为车辆刮擦、房屋漏水问题一直欠着物业费,时间最长的有5年。最终,通过法官调解,业主将拖欠多年的物业费补上。 小区物管涉及千家万户,物管费啥时交?物管公司撤走小区无人管怎么办?未入住业主物业费如何交?……类似的问题时常发生,而从2002年起实施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显然已经“力不从心”。不过,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一些与百姓息息相关的物管问题将得到更好的诠释和解决。 未入住 物业费不再打七折 未搬入小区居住,得交70%的物业费,很多业主都碰到过这样的问题。2008年,市民钱先生在普罗旺斯小区买了一套住房,而后一直空着没有入住。直到2011年,钱先生才把房子装好,作为婚房入住。然而,从2008年起,钱先生就一直在交物业费,费用打七折。 关于物业费的收取问题,业主们普遍比较关心,且争议较多。县房地产管理处物业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从这两年小区业主对物管公司的投诉看,主要是小区停车难、监控设施设备问题、房屋质量问题、物业管理人员的服务水平等多种原因造成物业费难收取。 值得注意的是,从5月1日起,新《条例》再次对物业费收取进行了修改:物业交付使用后,业主应当依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交物业服务费。在收取金额方面,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关于尚未居住物业按70%收取物业服务费的规定,明确将物业服务成本变化情况等因素列为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同时,对于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委会可采用公示等方式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催缴。 物业撤 小区管理有人“挑大梁” 物业费收不上来,导致物管公司撤离小区,管理陷入尴尬境地的事在我县一些小区也曾发生过。2010年5月,桐庐家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低,在服务合同到期后正式从春江花园小区撤出,小区一直处于无物业管理状态。最终,经过县政府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协调会后,小区的管理暂由县环卫处、下杭社区接管小区日常保洁工作。 今后,这类问题将有人来“挑大梁”,处理起来会更顺当。新《条例》首次指出:“物业服务企业推出物业项目时,业主大会仍未选聘到新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进行应急管理。” 县房地产管理处物业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小区突发状况的处理也是有期限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在这6个月内,小区的保洁、保安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业主买单。同时,新《条例》的内容也更加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如损坏消防设施,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等消防场地,可由消防大队进行罚款。 违法改 最高可罚10万元 物业费收取难也是目前物业管理的重要问题,争论焦点在于:一方面,业主由于车辆被划、房屋漏水、物件被盗等多种原因,认为物管服务不到位,交了钱却得不到相应的服务。另一方面,物业管理公司也觉得,业主对公司的服务范围并不是那么了解,什么事都要公司负责到底。 浙江成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屋漏水是当前业主呼声较高的问题之一。究其原因,除了房子先天设计不足外,还有一些是由于不合理的装修导致。物管公司也挺无奈的,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对此,新《条例》也进行了规范,禁止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法拆改、变动房屋承重结构,禁止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等。同时,根据国务院条例和实际可操作性做了调整:最高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则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一样来,很多问题都有章可循。 县房地产管理处物业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学习新《条例》。新《条例》更加明确了物业企业、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义务和权利,更具有操作性。比如禁止群租可写入小区管理规约,物业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如何分配等都有了更细的规范,也更具人性化和合理性。 |
原标题: 物管新规为市民管好家 |
作者:记者 俞 璘/文 吴 图/图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