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依法处罚传销窝点房主 |
http://www.tlnews.com.cn/ 2014年01月15日 08:23:58 星期三 |
日前,县公安局捣毁一处传销窝点,依法对房主周某作出处罚。周某是我县警方自2013年12月23日起实施“以房管人”打击传销工作方法以来,第一个被查处的房主。 近日,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通过前期排查发现,桐君街道富春路某小区某室为一传销窝点。1月5日8时30分,城北派出所对该窝点进行突查,查获34名传销人员。经查证,该房屋为桐君街道市民周某所有,而周某并不知晓房屋内到底居住的是什么人。 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已依法对周某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
原标题: 我县依法处罚传销窝点房主 |
作者:通讯员 吴新宇 记者 郑磊 网络编辑:叶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