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人力三轮车改造迫在眉睫(二) |
http://www.tlnews.com.cn/ 2010年11月09日 07:52:14 星期二 |
向经营主体公司化、经营管理规范化转变 营业性人力三轮车代表了一段历史,也代表着一种文化,它见证了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人力三轮车不应该马上被取缔,相关部门应该出台相应措施,规范管理,让人力三轮车成为城市风景线,而不是城市交通的累赘。”对于我县的营业性人力三轮车,大多市民提出了这样的意见。 从刚出台的《桐庐县城区营业性人力三轮车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中获悉,为解决现有营业性人力三轮车运输市场的无组织、不文明、不规范、不安全、服务质量不到位、抗风险能力低等突出问题,构建“便捷、廉价、便民、安全”的营业性人力三轮车运输市场,我县将对营业性人力三轮车实行规范化改造,并进一步完善营业性人力三轮车的经营体系,提高服务人员的水平,形成组织紧密、资源节约、管理科学、经营规范、服务优质、安全方便的运行机制。 在实行规范化改造过程中,我县将在充分考虑现有从业人员切身利益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现有营业性人力三轮车经营机制的改造,促进营业性人力三轮车运输市场的平稳发展。“通过此次规范化改造,达到我县营业性人力三轮车经营主体公司化、运力配置合理化和经营管理规范化的效果。”县城管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改造,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按120辆以上旧车为单位,通过股份制形式组建1~3家营业性人力三轮车有限公司,并到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同时,依据市场需求配置营业性人力三轮车运力,通过合并和更新,实现现有营业性人力三轮车数量上减少三分之二的目标,新车可以实行全年全天候营运,保持运力和运量基本平衡。 “通过改造,更新车辆,统一车型、颜色、从业人员服装;在人员管理上实行员工化,在服务质量上实行标准化。”该负责人说,对于人力三轮车行业的诸多顽症,我县职能部门一方面将新车投入营运,一方面制定相应管理措施,由城管、交通、公安等部门对其经营行为实行综合治理,同时利用车型改造提升的有利时机,坚决取缔套牌“黑三轮”。 (记者 郑 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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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络编辑:丁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