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11家农民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 |
http://www.tlnews.com.cn/2024年03月04日 08:53:39 |
本报讯(记者 汪晓池)日前,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林业局联合印发通知,公布2023年度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名单。其中,桐庐峰坞茶叶专业合作社为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桐庐大源箬叶专业合作社等10家合作社为监测合格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 桐庐峰坞茶叶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通过合作社收购、培训和现场指导、农业投入品供应等载体,吸纳社员及非社员农户200余户,联结基地达3600余亩,拥有固定资产118.62万元。经过近15年的持续经营管理,实现了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安全化、营销品牌化、合作社管理民主化。2013年8月,该合作社成功申请“峰坞茶”注册商标,2022年统一品牌生产销售鲜叶22吨、干茶260公斤,产品销往上海、北京、湖州等地,获得了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 除了这1家新认定的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外,我县还有10家合作社也顺利通过了监测,它们是桐庐大源箬叶专业合作社、桐庐凤川苗木专业合作社、桐庐钟山蜜梨专业合作社、桐庐阳山畈蜜桃专业合作社、桐庐县雪冰云绿茶叶专业合作社、桐庐农发粮油专业合作社、桐庐盛林苗木专业合作社、桐庐高凉亭薯业专业合作社、桐庐天蜜蜂业专业合作社、桐庐香山水产专业合作社。 近年来,我县积极加强各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以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为契机,探索简化合作社注销程序,力争形成完善合理的合作社进出机制。加大“农创客”培育,全年培育农创客320人,做到农创客联合会月月有活动,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从事现代农业,大力培育农业、农村新型经营主体。 同时,进一步推进新一轮乡村产业政策落实,建立农业风险救灾基金,对农事节庆、品牌建设、农业新型主体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育等项目做好立项、申报、指导、验收等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并做好惠农贷款和农信担保贷款工作,帮助解决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发展资金问题。 |
原标题: 我县11家农民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 |
作者: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