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 |
http://www.tlnews.com.cn/2024年01月18日 09:35:54 |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新春将至,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尊重民俗传统,根据《桐庐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现将我县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1.桐庐县城区部分区域为禁止燃放区域,涉及桐君街道、城南街道、凤川街道三个行政区域。具体范围为:桐君区域东至天目路,南至富春江,西至洋塘嘉苑(含)沿蒦子山至富春路中石化加油站,北至分水江;城南区域东至梅林路,南至城南路,西至金中路,北至富春江;凤川区域东至宝兴路,南至城南路,西至梅林路,北至富春江。上述区域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2.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区域(包含周边50米范围内):国家机关办公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军事设施所在地;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建筑工地;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上述法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此,县政府倡议广大市民朋友共同做到以下方面: 1.积极响应县政府号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在禁止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安全的生活新风尚,共同努力防范、减少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在禁放区域外,请市民朋友严格遵守燃放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行选择符合规定的空间燃放;禁放区内的市民如要燃放烟花爆竹,请到禁放区外符合规定的空间安全燃放;政府倡议在除夕、初一、元宵之外的时间尽量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选择以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更安全的方式,喜迎佳节盛事。 3.倡导市民朋友选择安全性强、适于近距离安全燃放的品种,如喷花类、小型类等适于室外开放空间燃放的种类;不在住宅小区、高层建筑等附近燃放升空类、组合烟花类产品;禁止燃放含药量超标、燃放无固定轨迹的“加特林”等危险性大的烟花;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个人购买燃放。 4.欢迎市民朋友积极举报,在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应急、林水、综合执法局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举报电话:县公安局110,县应急管理局0571-64219217,县林水局0571-64626089。 市民朋友们,共建共享美好家园,需要您和您的家人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同遵守我县禁放相关规定,努力营造正确燃放、文明燃放、安全燃放的良好风气。最后,恭祝大家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幸福、空气清新的春节! 桐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
原标题: 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 |
作者: 网络编辑:俞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