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经营场所须防患于未“燃” |
http://www.tlnews.com.cn/2024年01月03日 09:12:31 |
超过限定高度、放置无关杂物、灭火器过期…… 烟花爆竹经营场所须防患于未“燃” 本报讯(本报记者)春节临近,烟花爆竹成为了“抢手货”。连日来,县融媒体中心“大眼睛”栏目记者跟随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乡镇街道,对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位进行走访摸排。 位于富春江镇俞赵村的雅琴烟花爆竹店,已陆续批发了不少烟花爆竹产品,分别靠墙堆放在过道两侧。执法人员提醒商家,要注意控制堆垛与内墙壁的距离,不得少于0.45米。随后,执法人员又对消防器材配备情况进行查看,发现店内还缺少两个5kg容量的干粉灭火器,要求商家及时购置到位。 在相隔不远处的一家名叫俞赵村烟花爆竹经营部的店内,记者见到了满满当当的烟花爆竹产品,层层堆叠起来,几乎已经贴到上方的天花板,早已超过2米的限定高度,两侧距离也靠墙壁过近。记者注意到,商家还将用于运输货物的烟花爆竹电瓶车一同停放在店内,不符合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安全存放规定。 店内的另一个存放间则略显空荡,只有近20箱的产品堆放在角落。执法人员要求商家将货物进行合理归置,将部分产品移至另一个房间,并严格控制烟花爆竹堆垛高度和间距,批发产品时不能超过核定储量。此外,店内的灭火器缺少检查卡,相关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均未上墙。 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先后前往富春江镇其他店铺进行检查,在巧香烟花爆竹店和洪春烟花爆竹零售点均发现个别灭火器已过期。顺顺烟花爆竹店内放置了扫帚、塑料框、锄头等农具和杂物,被要求及时予以清理。兔兔烟花爆竹店则存在货物与墙壁距离过近的问题。 “接下来,除零售点位外,我们还将围绕烟花爆竹的生产、批发等环节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徐若涵表示。 县应急管理局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如发现无证经营等情形,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另外,在燃放烟花爆竹时,要做到正确燃放、文明燃放,切记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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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