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农贸市场基本完成“生鲜灯”整改 |
http://www.tlnews.com.cn/2023年11月29日 08:08:11 |
12月1日起新办法实施 我县农贸市场基本完成“生鲜灯”整改 本报讯(记者 程佳园)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今年12月1日起,肉类、海鲜、蔬菜等食用农产品摊位将禁止使用“生鲜灯”。那么,目前我县农贸市场“生鲜灯”使用情况如何? 11月27日,记者随机走访了县城几家农贸市场,发现市场内看不到“生鲜灯”的踪影,个别摊主正在安装新的暖白光泽灯具。 在桐庐梅林农贸市场,市民吴先生正在猪肉摊前选购,“换了灯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现在肉质新不新鲜看得更清楚了。没换之前,当时看起来很新鲜的肉,有时拿回家仿佛卸了妆,老婆还要责怪我不会选肉。”吴先生摊了摊手里的猪蹄膀,笑着说道。 而摊主吴老板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按标准以仿自然光的灯具替换了原先的“生鲜灯”。“其实之前的‘生鲜灯’有些刺眼,反而新灯光对眼睛更为友好,减少了我们长时间工作带来的视觉不适。”吴老板说。 此外,在走访中记者还观察到,我县农贸市场里,不仅鲜肉区的“生鲜灯”被替换,许多卤味店也换上了同样的暖白灯。据县市场监管局专业市场所所长赵丽萍介绍,本次“生鲜灯”改造涉及牛羊肉、猪肉和禽类等多种业态售卖摊铺。前期,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我县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单位进行宣传引导,要求各经营主体按时将“生鲜灯”改成普通照明灯具。 “目前,我县市场上80%的‘生鲜灯’已经更换完毕,还有20%的灯具商家也在采购、安装过程中。”赵丽萍表示,接下来,将针对农贸市场、生鲜店等场所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督促市场主体对销售场所照明设施进行自查整改,按要求落实新规。若消费者在12月1日后发现商家仍使用“生鲜灯”,可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举报。 |
原标题: 我县农贸市场基本完成“生鲜灯”整改 |
作者: 网络编辑:杨露萌 |